「的士招」爭產案 簽遺囑證清醒

頭條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13:02 2015-06-18
發佈時間:00:00 2011-03-04
       全港四大「的士炒家」之一的隱形富豪招友全,身故後遺下逾十億元,引起四房子女爭產一案,昨天續審。
      為招友全○三年簽署遺囑時檢驗精神狀況的吳維昌醫生作供,招當日頭腦清晰,故評定他有完整認知能力,在自願下簽名。
      吳維昌表示,招友全○三年六月五日到律師樓簽署新一份遺囑時,把所有遺產交給二太,在簽署前,曾接受二十分鐘的精神狀況檢查,認為他交流正常、頭腦清晰、情緒穩定,雙方曾討論股票問題。
      其後,吳在醫生紙中指出,招執行遺囑時,完全有精神能力及明白遺囑的後果,招亦是自願簽名。
      要求法院頒佈○三年遺囑無效的元配子女,其代表律師質疑吳維昌做法,認為評估一個人是否有能力執行遺囑,乃評估其精神狀態,但吳並非精神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