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訪住總統套房曾:按程序辦事

頭條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22:14 2015-06-18
發佈時間:00:00 2012-04-26

       特首曾蔭權本月中訪問巴西期間,花費五萬三千港元,入住總統套房一晚。特首辦主任梁卓偉昨指:「曾蔭權無過問、我們亦無請示他該入住甚麼酒店、住甚麼房間!」曾蔭權亦解釋,入住此酒店是按工作需要,鑑於社會對此有意見,他已要求審計署署長,覆檢特首外訪的住宿安排,料本月底提交報告。
      曾蔭權本月中前往紐西蘭、智利及巴西外訪十天,有傳媒報道他在巴西期間,曾入住五星級酒店總統套房一晚,房租達五萬三千元,被指「大花筒」。
      曾蔭權昨出席活動時解釋,外訪時選擇酒店的原則,是按工作需要,到訪不同國家的做法也不同。他透露,其中紐西蘭和智利的安排,是由當地政府主導,所有開支由當地政府負責。至於出訪巴西,酒店安排也是按照過去程序。
      審計署檢討安排
      由於外界迴響大,因此曾蔭權已要求審計署署長,覆檢特首外訪的住宿安排,是否有改善空間。
      特首辦主任梁卓偉也補充:「曾蔭權無過問、我們亦無請示他該入住甚麼酒店、住甚麼房間!」特首辦為他安排的酒店,是基於保安、交通方便,以及接待外賓經驗為原則。至於入住總統套房,也有實際需要,因為曾蔭權需在酒店內舉行會議,也要準備一旦香港發生突發事件,他需要隔岸處理、接見外賓、安排傳媒訪問等。
      不過,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曾蔭權迴避責任;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也認為,特首任期只餘下兩個多月,不應再外訪。
      審計署署長鄧國斌指,特首外訪的原則是「適當」和「保守」,他預算有關報告本月底完成,交予特首,並形容此報告是「向前看」,主要檢視日後住宿安排可否做得更完善。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