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道開槍|警員生命受到威脅可開槍 警方高層會評估開槍是否合法
更新時間:16:18 2023-06-10
發佈時間:16:18 2023-06-10
發佈時間:16:18 2023-06-10
紅磡公主道開槍事件,「影子車」瘋狂攔腰撞開警車,兩警各開一槍,將司機成功拘捕,事件再度引起社會關注警員開槍情況。根據《警察通例》規定,警員可於三種情況下使用槍械,包括保護任何人,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拘捕任何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並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的人;平息騷動或暴亂。
按照指引,警員在發出口頭警告後,要視乎現場實際情況而使用不同程度武力,若不能以較溫和武力解決事件,才可使用槍械。此外警隊訓練時,亦會指示警員若要開槍阻止疑犯動武,應射向對方如軀幹等身體最大面積的部位,絕不應瞄準易致命的部位開槍,例如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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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發生開槍事件而有警槍曾經發射,有關的警槍事後會被即時封存,交由槍械鑑證科搜證調查;開槍警員所屬警區的指揮官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完成初步調查,將報告交予警務處處長,以評估開槍是否合法和合理,以及判斷開槍的警員是否可繼續執勤,及佩槍執行警務工作。開槍警員一般會獲准放假數天,並獲安排面見心理醫生,評估其開槍後的心理和情緒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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