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聲稱送金條詐七旬女商人 4年後再落手 扮警方高層前後呃45萬元
更新時間:16:06 2024-11-08
發佈時間:16:06 2024-11-08
發佈時間:16:06 2024-11-08
一名70歲女商人2020年墮入投資騙案,騙徒聲稱相贈31公斤金條表誠意,但包裹在管制站被扣留,女商人不虞有詐付款20萬元「放行費」,但最終女商人始終未取得包裹。事隔4年,騙徒再次落手,竟假扮警務處助理處長及副處長,聲稱包裹犯法但可以協助處理,女商人再次支付25萬元,至本人到中區包裹查詢心心念念的金條包裹下落,才驚覺受騙。
消息指,受害人為一名70歲退休女商人,2020年中旬收到WhatsApp的短訊,來電者自稱「張先生」並游說受害人投資,聲稱回報豐厚。隨後,「張先生」聲稱寄給受害人一個裝有31公斤金條的包裹表誠意,但包裹在香港邊境管制站被扣留,需要受害人付關稅。受害人不虞有詐,前後轉賬70次共約20萬元往一個比特幣(Bitcoin)戶口。
4年後,即今年年中,再有一名自稱「順豐職員」人士聯絡受害人,聲稱包裹涉及非法活動,須繳付罰款,但「順豐職員」提到其兄長是於香港警務處工作,可以協助處理事件。其後受害人收到自稱是「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人士來電,對方又指自己職級未能處理,要由其長官「警務處副處長(管理)」協助。該名「副處長」所使用頭像,竟使用警隊官網內警務處副處長(管理)陳俊燊的頭像。
最終受害人徹底上當,根據「助理處長」及「副處長」的指示,在年中至本月期間,再前後轉賬50次共約25萬元,到另一不知名比特幣帳戶,聲稱是包裹放行費。騙徒聲稱包裹於中區警署被扣留,受害人於本月初到警署查詢,揭發騙案。中區警區重案組正跟進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