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人黃子佼偷拍論壇購未成年少女不雅片 判刑8個月 併科罰金10萬元

更新時間:11:55 2024-12-03
發佈時間:11:36 2024-12-03

台灣藝人黃子佼被控在網絡偷拍論壇購買未成年少女的不雅影片,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3日)日上午宣判,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台幣,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務。可上訴。

黃子佼去年直播爆多名女藝人吸毒

據中時新聞網報道,黃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騷擾風波,他突然開直播爆料多名女藝人吸毒,民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等罪後,檢警去年搜索黃子佼住處時,從他的硬碟中發現,他在網絡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上購買大量影片,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子佼在檢方偵辦時認罪,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引爆各界怒火。

黃子佼案經北檢依職權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緩起訴確實有待商榷,以偵查未完備理由,將本案發回北檢續查後,認定黃明知無正當理由不得持有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卻自2023年2月17日起以行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將黃起訴。

黃子佼在涉嫌持有41名未成年性影像

後來,檢察官查證扣案證據又發現,黃子佼不只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還涉嫌持有41名未成年性影像,檢方7月19日向法院聲請併案審理。

黃子佼在偵查中認罪原本獲得緩起訴,但起訴後黃反而不認罪,理由是涉及的《兒少條例》第53-1條規定是於去年1月10日修訂,自己行為的時間點是在新法正式施行前,按照舊法並無刑責。檢方則是強調,新法施行後,黃子佼仍以無正當理由「繼續持有」相關性影像。

對於判決,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在收到判決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