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永雄 - 外賣大軍應該是「僱員」|巴士的點評

物流平台「Zeek斑馬到家」被指拖欠薪金,案件告到勞資審裁處。近日裁定入稟的配送員與公司存在「僱傭關係」,要求公司支付欠薪及訟費等。這是第一宗確立平台的派送員屬僱員身份的個案,值得關注。

去年,MIRROR演唱會墮下巨型LED屏幕壓傷舞蹈員之後,政府高度關注事件,其中一個焦點是舞蹈員屬外判員工,究竟與主辦公司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如果有僱傭關係,就有一系列的工傷賠償;若沒有的話,受傷的人員想向主辦公司追討賠償,將極其困難。

我當時與有關官員談起這個問題,他們提到這只是冰山一角。近年大量興起的網上服務,包括外賣平台和網購平台等,他們都聘用大量派送員,這些所謂「步兵」和「車手」,很多平台都只當他們是外判的自僱人員,而並非僱員,所以不能夠享受各種勞工福利。要判定是否「僱傭關係」,第一,要看對工作程序、時間及工作方式等安排的控制權。第二,工作時所需器材、工具及物料的擁有與提供。第三,是否自行經營業務及對業務盈虧的風險承擔。第四,是否合理地被視作僱主機構的成員。第五,行業或專業的傳統結構及慣例等。涉及比較複雜的問題。

過去,已發生了很多外送員在送貨時意外受傷的事件,但平台稱派送員屬自僱人員,公司不承擔工傷責任。有外賣平台公司在與派送員簽訂的《獨立承包人服務協議》內,明確否定派送員與平台公司的僱傭關係,指「合約派送者為公司提供非獨家服務,是獨立的合約承包方,並不是僱員、代理或者合夥人。合約承包方同意並不享受任何僱員福利,包括社會保障供款、強積金供款、假期及佣金等。」

由此導引出一個複雜的問題,即使「Zeek斑馬到家」被勞資審裁處裁定與派送員有僱傭關係,但是勞資審裁處的判決並非有約束力的案例,只供參考。另外,若大型外賣平台在與外送員簽署的合約內已清楚否定具有僱傭關係,就要拗是否「不合情理合約條文」。

所以勞資審裁處判定了一個個案,難題仍未解決。這帶出了幾個問題:

一、外送員看似高薪,實無保障。以近日進軍香港的內地外賣龍頭美團為例,美團大量招聘「步兵」和「車手」組建外賣軍團,估計「步兵」每月收入會有2萬元,而「車手」會有3.5萬元,據說業內平均收入還要低20%。表面上看,外送員並無任何學歷要求,能夠獲得這樣的收入已經不錯。但這已是他們收入的全部,一旦出現意外受傷的情況,就會手停口停。

二、退休包袱轉嫁給政府。現在香港的外送員數以萬計,未來這個行業的人員會逐步增多,形成一個數十萬的就業大軍。如他們全是自僱沒有強積金,到他們到達退休年齡時,很大可能會成為一個依靠政府救濟的階層,這個包袱將丟給政府和納稅人。

三、造成種族衝突。外送員主要是少數族裔,當中以南亞裔為主。反映了南亞裔處於香港就業的底層,當外送員變成自僱人員,完全沒有勞工福利、醫療保險和退休保障等。這樣會形成一個貧窮階層,甚至會代代相傳,最終變成香港的種族問題。

政府要正視網購外送員實質上是僱員的身份,研究如何保障他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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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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