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減少街上垃圾桶 阻螞蟻搬家扔物|社論

垃圾徵費法例將於4月1日實施,公眾開始關注怎樣處理垃圾才算符合法例,疑問日漸增多,當局須加強解說,但不同的狀況頗多,當局要持之以恆,有問必答,才能減少誤解,並趁機理順具體安排,減少執法時出現的漏洞。其中一個或與徵費減排原意相沖的安排,就是實施垃圾袋收費之後,當局仍然容許市民把少量垃圾丟進公共垃圾桶內,又不需要用指定垃圾袋載着。

上述安排,或許是當局體諒市民外出,或有需要處理因消費而產生的少量垃圾,例如小膠水樽、紙巾、飯盒等小件垃圾。然而,不排除有市民借此寬限,把家中廚餘等垃圾,分開少量包裝,每天帶出街外,丟棄在公共垃圾桶內,以減少在家中使用收費垃圾袋,避過垃圾徵費法例的規管。另外,官員指市民可在街上垃圾桶丟棄「小量」垃圾,市民應自行衡量「過量」定義,十分不明確,也會引起爭議。

新法例施行,必須明確,亦要減少現行安排與新法例效力對沖,維持街上垃圾桶,可能便利市民,但也可能成為法例的漏洞,當局宜考慮效法鄰近的台灣和日本,盡量在公共地方不設垃圾桶,並通過公民教育,讓市民養成把「小量」垃圾帶回家的習慣,貫徹推行垃圾收費的精神。

辛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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