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北上買生肉煮餸 隨時「禍從口入」 | 社論

  北上消費熱,方興未艾,連帶掀起「北上買餸」潮。但不少港人不知法例,隨時身陷法網。海關指出,市民從內地非法進口受規管的食物,包括生肉、家禽及蛋類等,有上升趨勢,今年頭8個月涉有關非法行為個案達1324宗,總數高於去年全年的1019宗,當中6成是未煮熟的肉類、2成8是雞蛋,另1成為家禽,情況不理想,隨時變跨境「人肉速遞」病毒。

  根據世界衞生組織指出,食物受微生物污染是全球關注的公共衞生議題,大部分國家均有紀錄顯示,在過去數十年,由食物中的微生物所引致的疾病事故大幅增加。還有,由生肉傳播的生畜疫情,風險越來越高,舉兩個例子,生豬肉有機會傳播非洲豬瘟,而活家禽或傳播禽流感。故此,各國都嚴禁旅客㩦帶生肉入境,部分國家如日本、澳洲、加拿大等,法例更嚴,連帶香腸或醃製肉類入境,也會受罰。

  有港人或旅客誤以為把肉類「飛水」或以真空包裝帶回港,就不受法律管制,其實同樣犯法。即使熟肉,在不當方式包裝和運送下,亦會滋生細菌,人吃後隨時生病。海關強調,有關食物沒有附上生證明書均不能帶入境,否則要負上刑責,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當局要加強在口岸宣傳生肉不得入境,一方面防止病菌病毒隨人流跨境,同時打擊非法「北上買餸」行為,為保障北區街市檔販的生計,盡一點力。

辛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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