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恒 - 親民活動勿因噎廢食|恒聲集
日前,黃大仙民政專員黃智華因赴京進修,獲區內地區人士合資筵開43席歡送,並邀請到約500名地區組織人士、社團人士等出席,引致社會上較大的反響,並質疑活動的資金來源及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
筆者認為,民政事務專員為特區政府在各區的最高代表,主管各區民政事務處,屬於首長級的公務員,本次大規模、隆重其事的宴會是否妥當有待商榷,一方面本次活動乃個人舉辦的歡送會,個人化標籤太濃;另一方面這在大眾眼中的觀感亦欠佳,影響特區政府的整體形象。
然而,若因為這特例,就將所有政府官員、公務員參與社會活動的性質,一概而論地定性為浮誇浪費,未免有失公允,有「一竹篙揇沉一船人」之嫌。
首先,香港不但有「高薪養廉」的公僕體系,更擁有獨立於公務員架構的廉政公署,為香港的廉政制度體系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根據《公務員守則》,公務員出席活動或在活動上收到紀念品,都需要按規定作出申報,所有程序、機制清晰瞭然。因此,出席公眾活動的政府官員其實是無時無刻處於公眾及制度的監督之下,絕不可以將利益輸送的「大帽子」輕易扣在所有參與社會上活動的官員身上。
與民眾交流 了解實際需求
更重要的是,出席社團或基層團體的活動,能夠對政府官員更好地服務社會其實有不少好處:其一是可以促進政府和社團、社區之間的合作,與不同領域的社會成員建立聯繫和合作機會,共同解決社會問題和推動相關議題的發展;其二是政府官員可以獲得來自不同領域和專業的資訊,有助他們了解社會的需求和趨勢,獲得他們的建議和意見,更有效地制訂政策;其三是可以建立政府與民眾之間的直接互動平台,建立互信與聯繫,讓民眾更清楚了解政府施政方針的同時,能夠更深入了解民眾的需求和關切,有助政府提供更貼近社會實際需求的政策和服務。
這種面對面的交流,比起僅僅坐在辦公室內「紙上談兵」地制訂政策,對政府官員的要求更高,因為這需要官員犧牲部分私人時間,去聆聽社會上的不同聲音。尤其是對基層民眾而言,他們的訴求比起經常受邀參加政府各種政策諮詢會的商會成員和業界代表,更難反映到相關部門,因此官員若能親身參與基層活動,並創造真摯的交流機會,定能在施政時更貼近民生所需。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
李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