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富連城——中國擴闊稅基新措施(下)

  為進一步擴闊稅基,中國政府亦已效仿美國的FATCA政策,開始向其公民於全球所有收入徵稅的稅收措施。
  隨著全球各國的訊息共享及互通程度加深,國家獲取國民的境外收入和納稅資料的途徑愈來愈多。目前,中國內地已通過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又稱為「共同申報準則」)與包括法國、加拿大、日本、紐西蘭、澳洲、香港、新加坡等93個國家達成聯繫,即這些國家會定期交換居民的金融帳戶資料,當中包括帳戶餘額、托管帳戶、保險、證券公司的股票、信託受益權、股權、年金合約等。
  上述稅收措施不僅針對中國公民的海外收入,同時也涵蓋其在港澳兩地的收入。香港作為全世界最低稅率的地區之一,每年吸引各種企業以及人才落戶香港尋求發展機會,估計現時在香港工作的內地專才人數為約8至15萬。最近,在香港經營的中國國企開始要求在本港工作的內地人士上報他們2019年的收入,以便內地政府向他們徵稅。這些人從前在香港繳稅的最高額是其收入的17%,中國最高稅率則為45%,這意味著在新稅法下,他們有可能繳納比原本高三倍的稅款。而多年以來,不少中國人已經形成了一個思維定式,即在國外所得收入不需繳稅。政策的改變將影響不少在海外工作生活或擁有產業的中國公民。
  隨著中國稅務相關法律法規愈趨健全,中國公民應時刻關注稅務政策的變化,並按照規定申報稅務,以避免違規。而受影響的海外華僑及高淨值人群,筆者建議應就稅務籌劃、如何對家族成員身份進行規劃及全球資產配置等尋求專業意見,以保障財富增值與傳承。
馮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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