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捐器官事件|整個政府只得一個公關?

不尋常取消捐贈器官事件,有部分真相仍在調查中,但肯定的是:這對需要器官捐贈的病人,帶來某程度的打擊。

作為醫療公關,我在意的卻是:這宗事件反映,特區政府由特首以下,至衛生局長,中間還有一大堆新聞官,卻從一開始就沒有把事情說好。

其實事情很簡單:由於即將和內地器官互通,可能引發部分人士憂慮,同時亦可能引發部分人的反中情緒和行為,估計因而導致過去五個月取消器官捐贈的人數大增。重點是如果任何登記了捐贈器官的人士,是基於自己的意願而取消,不論原因為何,都是合法的,完全有這權利。但若冒名取消就是另一回事。

公關其實不難,最重要是洞悉大家最關心的是什麼,其次又是什麼。以這宗事件為例,大家最關心顯然是即使實施了器官互通,登記者仍可隨時按自己意願取消登記,不受任何限制。其次,就是病人和家屬最關心的,不能讓冒名的取消引發取消潮。

所以,不論特首還是盧寵茂,在談論這件事時,必須一開始就強調這點。然後,再指出近期出現了一些懷疑冒名、虛假的取消行為,這是不應該的,政府必須譴責和調查。以上兩個重點必須順序說出,之後再講其他什麼就不重要了。

可是,在特首和盧局長幾次講到相關事件時,我都看不到以上的主次順序被清楚地表達出來。這不禁令我想起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他不知是天賦還是曾獲高人指點公關技巧,過去在類似情況總能抓住重點,所以感覺上較具說服力。難道整個政府只得一個公關人才?做特區政府官員從來不易,在公關方面尤需加強呢。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