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的陷阱

經典電視劇有個對白:我對眼晴就是證據。究竟我們可以盡信自己的眼睛,盡信自己的記憶嗎?在紛亂的世代,似乎很多人都不講證據,只說自己「記得是這樣」,甚至「感覺是這樣」。這樣這樣,公平嗎? 

心理學家Loftus & Palmer讓一班人看一部有關車禍的影片,當中一部汽車撞另一部車子,之後他們要求參加者回答有關於車禍的問題。一些人被問的問題是:「兩車撞毀(Smashed into)時車速有多快?」另一些人的問題是:「兩車擦撞(Hit)時車速有多快?」。 

結果發現,前者報告的速度約時速四十點八英里,後者報告的時速約三十四英里。實際上,相同的影片卻受到提問訊息的影響,而有不一樣的時速預估,這個現象稱為「錯誤訊息效應」(Misinformation effect),即我們的記憶原來會受插入的資訊或暗示所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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