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彤擾亂罪名不成立終還清白 鄭雋熹被判《醫院管理局附例》罪成罰款$1500 公開要求做女友:佢話點就點
發佈時間:20:45 2024-08-16
TVB女星林穎彤(原名林頴彤)去年與緋聞男友鄭雋熹及另外4人涉「在醫院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案件今日(16日)在粉嶺法院判決。約下午兩點,身穿白色上衣、黑色長褲的林穎彤到達法院門外,見她精神奕奕,她表示昨晚休息OK,因今天的時間沒有很早,問到對官司是否有信心,她表示正常,只是想快點完結:「歷時一年,覺得上次已經盡力講晒件事,但點樣判都係要睇法官。」至於官司對她來說是否影響很大?她說:「我諗係心裏面嘅成長大啲,發生一啲事嘅時候就會反思,原來人生有啲事估計唔到,但都要勇敢去面對。」林穎彤到達後約3分鐘,身穿黑衫黑褲、拿着外套的鄭雋熹也到達法院。
法官水佳麗指林穎彤沒有意圖衝擊警察,但因擔心另一被告(即同母異父的家姐)被捕,忘記踏入病房一、兩步,繼而被警員誤會想進入病房而推開,警員只是執行職務,法官指林穎彤之後的哭泣及質問是人之常情,裁定她罪名不成立。至於鄭雋熹,法官指他除了與林穎彤外與其他被告沒有關連,但因他在醫院中作勢拍攝,故法官行駛權利更改控罪,以《醫院管理局附例》定罪,罰款他$1500。
鄭雋熹離開法院的時候,他表示對結果感到無奈,因大家也應該知道發生什麼事,又解釋自己當時是因看到有警員推林穎彤,所以上前問對方為何推人,但對方頗為輕佻也沒有回答:「當時我拍攝係為咗保障,因為我唔知佢會唔會有下一步嘅行動,而家變成我喺醫院拍攝,我係接受嘅,但個原因係因為個警員推林穎彤,為咗保障自己同林穎彤,所以先咁做。」現時案件已經完結他表示感覺自由一點,因為不需要時常來這𥚃,他又笑言林穎彤曾經講過若他被定罪就會做他的女朋友,雖然不知道現在算不算,更着記者幫他問對方,問到是否很喜歡林穎彤?他說:「係人都鍾意佢。」他又謂這段時間對自己有很正面的影響,沉澱過後亦會重新出發,現時亦覺自己成長了很多,他表示待會會相約林穎彤食飯,笑指這餐飯已等了一年。
「不開心連累了鄭雋熹」
至於林穎彤就指開心終於可還自已一個清白,但不開心的是連累了鄭雋熹:「佢當日真係嚟搵我,而家改咗佢嚟醫院影相,但明白嘅,因為佢見到我俾人推,呢個都係事實,所以心情係複雜,自己好似可以出返啖氣,但係搞到朋友。」提到鄭雋熹指她曾講過若罪成的話就肯做他的女友,林穎彤笑說:「佢話點就點!」又指剛才在法庭也有跟對方講不好意思:「佢都話唔介意,我知佢想保護我所以拍低,但無奈醫院唔可以影相。(呢個男友靠得住?)已經男朋友?我應承話乜都得嘅意思係…都要溝通下,而家搞到佢我個心都好唔舒服,佢屋企要有人清潔、洗碗,做咩做到我都做,我只能夠做呢啲,我都唔知可以還啲咩俾佢。」至於會否替對方交罰款,她笑指:「我唔知,我覺得欠咗佢,唔止係罰款,各方面佢話點就點,煮飯罰款搵錢全部我做晒,想公開喺度同佢講聲,唔好意思,因為約咗我食飯而搞到佢咁樣。(感情上有冇嘢要公開?)而家年紀大,已經31歲,希望將來嫁得出。」
林穎彤表示案件完結後,也會着重於個人的生意和讀書,不會做太多幕前工作,問到在拍攝方面會否請鄭雋熹幫忙,她即笑指現在不敢叫對方拍攝任何東西,現時自己需要一點時間內消化情緒:「雖然件事唔係好大,但都有無形嘅壓力,而家要梳理吓先,自己嘅角度就係等家姐,除咗呢件事之外,當時都仲有好多後續、言論壓力會造成心理壓力,都會唔開心。」她又感激法官明白當時自己的立場是在等家姐。另外,問到也屬被告之一的同母異父家姐情況,林穎彤就表示家人的事不想講。
案件編號:FLCC12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