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中產簽婚前協議個案增 律師曾見雙方家長介入 「結果談不妥 婚也結不成」

更新時間:06:00 2025-01-12
發佈時間:06:00 2025-01-12

去年美國有調查發現,有62%的已婚或同居人士,與伴侶保持財政獨立,並會按收入比例分攤家庭支出。夫婦維持財政獨立,這種情況在香港也越來越普遍,皆因在各自保留財政自主權,可減少不少爭拗,避免「講錢傷感情」。除了婚後維持財政獨立,有律師指出,越來越多準新人會定立婚前協議,這份協議書不是富豪專利,不少中產人士也會藉此提早進行財務安排,為雙方帶來更大保障。

婚前協議並非富人專利

談起婚前協議,古明慧律師行顧問律師梁梓殷一開首便說很多人有誤解,以為只是富裕階層的專利。其實越來越多中產人士會定立婚前協議,他們可能為家人持有物業或持有公司股份,也可能剛剛成立了公司,了解到將來公司架構、個人資產會比較複雜,便在婚前先定立協議,做好財務規劃。

協議可列明包括公司股權、物業、信託、保險、藝術品資產,是否要列入婚姻資產,萬一將來婚姻關係破裂,會否需要分配給前夫或前妻。她將婚前協議比喻為保險,「通常會趁還是健康的時候去買;買的時候當然是希望不需要用,但是萬一真的病了,需要用的時候至少有保險。」

梁梓殷以保險比喻婚前協議,一旦將來需要分居或離婚也多一分保障。
梁梓殷以保險比喻婚前協議,一旦將來需要分居或離婚也多一分保障。

梁梓殷指出,如果婚前協議書是雙方有足夠時間去考慮、也是有機會徵詢法律意見下定立,便會如同普通的商業協議般,被法庭所接納,一旦離婚,法庭會考慮協議定下的內容。不過,她補充,若婚前協議的條款根本對其中一方不公平,法庭也不會照單全收,容許該條款被執行。另外,若結婚多年,財富已有巨大轉變,法庭也會考慮最新情況,看看是否要跟足婚前協議。

「婚姻資產」成爭拗焦點

一旦婚姻關係破裂,要走到分居或離婚的一步,很多時會爭拗哪些財產屬於「婚姻資產」,是否要和前度「分身家」。舉例婚後其中一方收取了大筆遺產,在離婚時這大筆遺產成為了爭拗點,其中一方認為是家人承傳下來的資產,不應該分配給前度;另一方則認為是結婚後得到的財富,是雙方共同的擁有的,故雙方便爭拗這筆遺產在是否屬於婚姻資產的一部分。

再舉例,如果該對夫婦的居所,是其中一方在婚前買入,有時候也會爭拗是否屬於婚姻資產。而事實上當物業是當作一個婚姻居所,已被視為婚姻資產,一旦離婚便需要分配。梁梓殷從經驗所見,有婚前協議的話,爭拗往往減少很多。例如寫明一旦離婚或者分居的話,雙方同意唯一可以分的東西是聯名戶口的資金,便可減少以上爭拗。

準新人更好認清另一半

準新人在定立協議時需要披露個人資產,亦要提早定明離婚後的贍養費、子女撫養安排,隨時讓準新人更好地認清另一半。梁梓殷說有些人真的因此而看清另一半,「例如他(男方)寫明,萬一離婚的話,例如女方是不打算出去工作、只是照顧小朋友的,但你(男方)一元都不給,會覺得很mean-spirited(心胸狹窄),覺得這個人是不適合做伴侶。」此外,有些人會代家人持有公司股權或物業,她說試過準新人的家人也一同上律師樓給予意見,結果「太多人牽涉令到(協議)談不妥,然後就沒有結婚了。」

具體而言,定立婚前協議適宜雙方也有自己的代表律師,以保障各自權益;若涉及海外國籍,例如是美國公民,在稅務可能有特別情況,也可能要找會計師協助。

宜婚前最少28日定立

除了要各自披露個人資產,梁梓殷說過程中也會了解準新人現況,例如會不會是女方已經懷孕,有急切性要結婚,看看有沒有足夠時間去考慮婚前協議的條款,最好是結婚前最少28日定立。若一切順利,通常兩個星期內已經可以簽定婚前協議,但若果資產狀況比較複雜,或者有很多家人,「例如媽媽爸爸給了很多壓力,說一定要有這些條款」,亦試過半年時間也未簽得到協議。若雙方有很多爭執,耗時較長,其婚前協議的成立費用也會較貴,反之若成立過程順利,一般數萬元內便可。

此外,她亦會了解準新人的意向,例如婚後會不會生小朋友、會不會繼續工作,工作模式如何,以考慮贍養費及撫養子女權的安排。她不建議準新人寫得太「明碼實價」,即一旦離婚,會支付500萬或1000萬元贍養費,「真的離婚的時候,若處境已完全不同,當初的安排便未必適合,也可能屆時對方付不到這個金額」。

她說,假設協議是在20年前簽定,可能最新情況已有變,例如生了小朋友、接收了大筆遺產等,一般也建議每5年考慮一下有沒有需要更新協議內容。若婚前沒有簽定協議,在婚後也可以簽定;若一對伴侶共同生活而不結婚,也可以定立同居協議,同樣可為未來財產,甚至子女撫養權作出安排。

不想分享資產 放單名戶口

定立婚前協議,在結婚前先考慮離婚事宜,有些人認為是「謀殺浪漫」,即使不定立婚前協議,梁梓殷也建議做好個人財富管理,若有一些不想和另一半分享的資產,便不要放在聯名戶口或聯名公司內,宜保留在自己的單名戶口。同時,維持經濟獨立也很重要,「我們通常見到最慘就是,到分居或離婚的時候,要找一個已經不想和你一起的人,去問他拿錢,這件事其實是相當之難。」

梁梓殷建議,若有一些資產不想和另一半分享,宜保留在自己的單名戶口,保持財政獨立。
梁梓殷建議,若有一些資產不想和另一半分享,宜保留在自己的單名戶口,保持財政獨立。

有個案九成虛幣NFT資產

梁梓殷多年來從事離婚、婚姻財務相關的個案,她說香港進行離婚程序往往需時數年,雖然時間比較長,但「婚姻資產」分配是以平分一半為起步點,在此基礎上爭取分配更多。

本港樓價近年由高位回落三成,若「婚姻資產」以物業為主,難免要大縮水。面對資產價格升升跌跌,她說法庭以開庭前28天作為資產計價的日子,最終判決分配的金額以當日價格為準。她又說,曾有個案婚姻資產當中有九成也是虛擬貨幣及NFT,「它們的價值是大起大跌,這一分鐘是這樣(價格),下一分鐘是完全是另一個故事」,曾有離婚官司持續數年,到法庭作出判決時,可以接受資產時,其資產價值已完全不同。

記者 葉卓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