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案 導演稱藝能工程指「吊天器材太重」 12塊LED屏幕減半

更新時間:11:59 2024-10-22
發佈時間:11:59 2024-10-22

MIRROR演唱會事故案,主承建商藝能工程3名職員涉串謀虛報懸掛設備重量,今區院續審。演唱會導演供稱,演唱會最初打算採用12塊LED屏幕,因為MIRROR是12人組合,但製作團隊在前年5月與工程公司代表開會時,藝能指「吊天器材已經太重啦」,希望減少屏幕數量,故改成6塊屏幕,因屏幕是雙面,同樣可以顯示到12人的面孔;當時藝能表示有機會辦到,而負責器材的分判商亦在場提供重量數據。

吳凱瑩與林志華為藝能「對口人」

3名被告依次為42歲吳凱瑩、61歲林志華及50歲梁耀祖。

演唱會導演「Mark Cheng」鄭宇軒供稱,他在2021年底受邀成為MIRROR演唱會導演,主要協助構思舞台、歌單、與藝人溝通等;當時他已從事演唱會導演工作約15年。

被告吳凱瑩被形容為藝能的「對口人」。
被告吳凱瑩被形容為藝能的「對口人」。
被告梁耀祖。資料圖片
被告梁耀祖。資料圖片
被告林志華。資料圖片
被告林志華。資料圖片
舞台設計師周淑貞指開會曾有人提及,屏幕連鐵櫃重量約為500公斤。
舞台設計師周淑貞指開會曾有人提及,屏幕連鐵櫃重量約為500公斤。

鄭供稱,至2022年初與主辦方大國文化製作有限公司首度開會,後來決定選擇藝能工程有限公司作為合作工程公司,其負責範圍包括音響、燈光和「吊天工程」等。鄭又解釋,製作團隊會向藝能提供設計,藝能會回覆是否可行,吳凱瑩和林志華是藝能的「對口人」,他與兩人之間接觸較多;鄭亦認識梁耀祖數年,梁在會議上負責用電腦打開設計圖,作以商討設計可行性。

原設計用12塊LED屏幕對應MIRROR 12位成員

鄭稱一般藝能發現設計有問題,便會打開設計圖商討;2022年5月12日,原本因為MIRROR有12位成員,所有最初設計採用12塊LED屏幕,但藝能當日指出「吊天器材已經太重啦」,希望減少屏幕數量,後來改成6塊屏幕,由於屏幕是雙面,同樣可以顯示到12人的面孔。鄭又指,當時藝能表示6塊屏幕有機會辦到,仍須計算重量,惟鄭只肯定林有出席會議,而負責提供屏幕和升降旋轉機械的公司代表亦有出席及提供器材重量。

3名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交替控罪、欺詐罪,指3人於前年5月19日至7月25日串謀詐騙康文署經理,即在兩個負重表中虛報多項設備的重量,誘使康文署經理容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會舉行。

舞台設計師指屏幕連鐵框架重量約為500公斤

舞台設計師周淑貞供稱,她自2003年起從事演唱會舞台設計工作,受監製邀請參與MIRROR演唱會的舞台設計。控方向周展示一系列圖則,周確認由她設計,而最初打算懸掛12塊LED屏幕。

周稱她出席了約10次製作團隊與工程承辦商的會議,藝能亦有出席會議,就她所知,藝能負責工程統籌,包括所有工程項目,即「台燈聲」及舞台特效等。周指吳較常與製作團隊聯絡,是「溝通橋樑」;林的角色與吳相若,但因為林在藝能年資較長,會給予較多技術上的意見,「例如話吊嘢會唔會太重、或者點樣吊,都會問佢」;周與梁聯絡不多,但如果梁有出席會議,提及懸掛器材時,梁會即時用電腦計算粗略的重量,讓大家有概念。

周續供稱,藝能曾在某個會議上,指出懸掛了太多器材,希望更改或減少裝置數量,所以由12塊屏幕改成6塊屏幕;周稱有印象在另一個會議上曾提及屏幕重量,負責供應屏幕的In Technical Production Limited即時提供了屏幕重量,連同鐵框架,重量約為500公斤。

案件明續審。
 

案件編號:DCCC 291/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