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垃圾義工執名貴「失物」擬變賣 舌戰網民拒報案:「我唔覺得警察會開Case!」大律師咁睇|Juicy叮

更新時間:11:14 2025-01-23
發佈時間:11:14 2025-01-23

有自發執垃圾的義工,在萬宜水庫東壩執垃圾時,執到一副名貴的智能眼鏡,估值約4000元至5500元,他不打算報案,反計劃「放出去」,變賣後以補貼執垃圾時,購買工具的開支,引發網民熱議。

事主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帖,公開這次「執到寶」的奇遇和擬變賣的計劃,引起網民爭議,事主堅持該物品為垃圾:「我唔覺得警察會開case,亦都唔覺得法庭會處理呢啲咁嘅嘢。」事件詳情如下:

執垃圾義工執名貴「失物」擬變賣 舌戰網民拒報案:「我唔覺得警察會開Case!」大律師咁睇:↓↓↓↓

事主在帖文中表示,他在本月(1月)初在東壩執垃圾時,途中在石罅堆執到一副智能眼鏡,照片看到該副眼鏡有盒盛載,表面新淨,他「上網check一check」,發現價值不少:「全新5500(元)左右,二手都4000(元)。」

事主喜獲至寶表示,該智能眼鏡「睇佢啲功能應該好勁喎,喺副眼鏡裏便有螢光幕,可以睇片,可以當眼鏡,可以影相影video,可以導航。」他計劃放售,諮詢網民:「我係咪應該放出去?攞啲錢嚟買夾垃圾啲夾,同其他工具。」

帖文引發熱烈迴響,反應兩極,部分網民支持樓主變賣,認為有關物品是垃圾,變賣所得用回執垃圾的義舉,沒有問題:「其實呢啲係好心有好報,咪當中六合彩。」「放咗佢當幫補吓啦!」「執垃圾發達大計!」

不過,部分網民則認為該物品有可能是行山人士不少心遺留,有可能是失物,拾遺不報可能犯法,建議事主交警方處理:「你執到垃圾據為己有......但法律上,拾遺不報確實就係犯法......你擺咗上嚟,就即係公開咗,咁只要有人報案,就變咗要公事公辦......畢竟你自己都post埋啲證據上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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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則回覆表示,不擔心有人舉報,「因為我唔覺得警察會開case,亦都唔覺得法庭會處理呢啲咁嘅嘢。」他表示公開事件,只是因為「我覺得執垃圾係幾好玩,中途發現呢啲事與物,分享吓開心吓。」

面對多名網民質疑事主拾遺不報,事主堅持該物品是垃圾,不論價值高低:「值錢都係垃圾!」「執垃圾同埋拾遺不報(是)兩回事。」

「每個禮拜日咁樣執垃圾,如果下下要拎去警局,我諗我真係都會好忙,八達通又有,AirPods又有。」

事主:值錢都係垃圾

他更晒圖指還執到八達通、拐杖,質疑難道這些都是失物,都要交警方處理:「喺山道有好多嘢,正確嘅做法,係抌晒落垃圾桶,譬如拐杖/學生證/八達通,咁我冇理由,攞埋呢啲去警局掛,所以我一律當所有嘢係垃圾,值錢都係垃圾。」

他強調物品價值高也是垃圾:「總之喺個山度,我見到有人遺棄嘅嘢,我都當係垃圾!......如果你哋覺得我唔啱嘅!我完全一啲都唔介意,將每一次收集到嗰十幾袋垃圾,全部送晒俾你哋!等你哋去釐清,究竟邊樣係垃圾?」

大律師籲交警方處理

大律師陸偉雄回覆《星島頭條》表示,「地上執到寶,問天問地攞唔到」的傳統思維是錯誤,拾遺不報有可能觸犯盜竊罪,最高可判囚十年。

他指出,事件中該智能眼鏡是否垃圾,取決於物品的價值,與及拾獲地點,例如,有人在垃圾站執到昂貴傢具,由於垃圾站是合理丟棄垃圾的地方,傢具雖名貴,但是被視為垃圾的機會便很高。

他個人認為,東壩行山路徑不同垃圾站,並非理所當然視為垃圾的合理地點,事件中,該智能眼鏡本身有一定價值,有可能是行山人士不少心遺留,建議事主應交警方處理,若三個月後失物無人認領,警方會將物品交與拾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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