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提「告別劏房3.0」倡議 建議設計分制分階段取締劣質劏房

更新時間:12:43 2024-08-12
發佈時間:12:43 2024-08-12

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將於本月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報告,提出有序解決劣質劏房問題的方案。民建聯「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泳舜今日(12日)聯同居住環境欠佳的劏房住戶舉行記者會,提出「告別劏房3.0」18項倡議,要求當局制訂劏房登記制度,並以計分制度分階段取締劣質劏房等,他透露明天將約見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期望當局在立法後2至3年內,逐步告別劣質劏房。

鄭泳舜表示,現時本港有11萬戶劏房,直言「有啲劏房真係細到唔適合人居住」,為了確保所有劏房租賃均受到政府監督及規管,應制訂劏房登記制度,可讓政府更掌握全港劏房整體情況。他續說,業主在法例實施起某一個時間內,必須向部門登記有劏房出租的物業,否則即屬違法。

另外,他指監管部門應就取締劣質劏房,設立計分制,按風險評分制定執法計劃。至於屬於僭建、明顯有結構安全問題,不符政府地契條款,安全風險較高的劣質劏房,應優先予以取締。

另一立法會議員陳學鋒表示,現時公營出租單位的人均編配面積為不少於7平方米,建議當局應參考這個標準,為劏房訂定不低於7平方米的最低面積標準。他又指,在制定劏房的最低面積時,亦應一併設定最低的空間高度,認為以本港男士平均高度約1.75米為基準,建議地面量度至天花板的高度必須不少於1.8米。

另外,陳學鋒指劏房大多為廚廁合一,除了引伸衞生問題,亦有安全問題,建議合標準的劏房若內設有廚廁,兩者必須有實質的間隔分開,如只設有廁所,亦應與其他空間有實質的間隔作分隔。他更指劏房本身如屬於僭建物,如設於僭建露台、走廊或天台或存在明顯及嚴重的結構安全風險,應被視為不合標準。

深水埗區議員劉佩玉表示,近日本港天氣炎熱,劏房空氣不流通,居民大多都不願意在住所長期居住。她又指收到不少居民個案,當中涉及鼠患、滲水、噪音甚至治安的問題,冀望政府可以盡快處理劣質劏房問題。

對於公屋聯會早前建議劏房最低居住面積不少於9平方米,問及民建聯提出的7平方米會否太小?鄭泳舜表示,可先以7平方米為基準,又認為大小可以隨着時序作調整,指「如果政府話增至10平方米,民建聯亦表示觀迎。」

會上安排2名劏房住戶現身說法,一家四口居住深水埗的陳女士表示,指自己已申請公屋已有3年,目前房間不足100呎,稱「連床也放不下!」甚至不想打開爐頭進行煮食,直言「一開爐頭都唔想住落去,因為真係好熱!」她指政府近年開設「社區客廳」政策有效果,空間很大,小朋友有地方可以做功課和玩耍,笑言「最起碼可以行下。」

患有白內障及腸癌的周先生獨居於天台組合屋內,面積有80呎,有領取綜援,指經常遇到日灑雨淋場面,業主已收到屋宇署通知,須在半年内清拆天台屋,稱自己很快會遭到逼遷。他又指自己曾拒絕當局2次公屋安排,稱「自己走路不方便,看東西不清楚,加上覆診地點不方便,希望可以原區安置。」

 

記者:黃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