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規管眾籌立法無落實時間表 政圈研判未有逼切需要
發佈時間:08:48 2024-12-24
政府2022年年底就加強規管眾籌活動的建議,展開公眾諮詢,但諮詢完成後一直未有下文。有政界中人認為,現時本港社會已風平浪靜,沒逼切需要推動規管眾籌立法。
規管眾籌︱曾成反對派集資渠道 警方執法後已沉寂
修例風波期間,有反對派人士向公眾募捐,以金錢援助在動亂中被捕及被判刑者,例如「612人道支援基金」、「星火同盟」等,他們在警方執法行動後已先後停止運作。財庫局局長許正宇曾點名批評「612基金」,認為有團體以眾籌名義支持一些危害公眾安全以至國家安全的行為。
特區政府當時的諮詢文件建議,為眾籌活動建立一套清晰明確的申請及規管制度,包括成立特設機構集中處理、協調和監察眾籌活動相關的規管及行政事宜,要求日後眾籌活動不論舉辦的目的和地點,或在線上或線下舉行,均須事先提出申請。獲批准的眾籌活動,須滿足透明度和問責性的要求,並合法合理地處理眾籌所得的資金。諮詢已於去年3月結束。
有政界人士分析,其實今年23條立法內容中,已包含禁止向潛逃者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已能堵截相當部分會危害國家安全的眾籌行為,加上反對派已沉寂,目前已有足夠的法律和政治手段對付相關危害國安行為。與此同時,本屆立法會只剩一年會期,立法議程相當緊湊,有很多更重要法案待處理,例如簡樸房、保障關鍵基礎設施等,未必有足夠時間處理其他欠逼切性的議題。
筆者於本月上旬向當局查詢最新的進展,政府發言人回覆指,今年完成的基本法23條立法,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政府去年進行了公眾諮詢,在加強眾籌活動的透明度及問責性方面提出建議,以防範不法之徒藉眾籌名義從事詐騙、損害公眾利益,或危害公眾以至國家安全等違法行為,考慮到目前政府的工作優次,現時未有落實建議的時間表。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眾籌本身不是傷害社會或違法行為,只是有人利用眾籌平台作違法行徑,認為現時社會風平浪靜,沒逼切需要立法,當局近期亦無就立法諮詢意見。他說23條立法後,任何違反國安行為已有法律處理。
民建聯財經事務發言人陳仲尼指,理解政府的出發點,確實現時國安法律框架已完善,而在社會層面,近期也暫未發生以眾籌為名義的大型詐騙案,政府亦有其工作優次。不過他認為,眾籌資金的去向、用途目前仍未有完善的法例框架規管,期望政府完成較優先的工作後,重新審視有關的立法工作,讓法例具前瞻性,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