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多項措施生效 林定國:提供更靈活法律服務選擇

更新時間:18:29 2025-02-14 HKT
發佈時間:18:29 2025-02-14 HKT

【林定國/大灣區/港資企業/仲裁】大灣區不斷融合發展,衍生出不少跨境法律業務。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14日)在社交平台表示,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今午聯合發布多項新措施,進一步擴大「港資港法」與「港資港仲裁」的適用範圍。新措施將於今日起生效,旨在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投資者與企業提供更多、更靈活的法律服務選擇,並強化區內商事糾紛的解決機制。

適用範圍擴至大灣區

林定國指,新措施包括在深圳、珠海登記設立的港資企業,不論投資佔比如何,均可選擇香港法律為合同適用的法律;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設立的港資企業,除可選擇內地作為仲裁地外,亦可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解決商事糾紛。上述措施的推出是對去年10月CEPA《修訂協議二》內容的落實,進一步促進大灣區法治建設與跨境法律服務的深度融合。

新措施2月14日生效,新舊措施對比見圖。林定國fb圖片
新措施2月14日生效,新舊措施對比見圖。林定國fb圖片

他又指,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指出,要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並建立大灣區統一的仲裁規則和線上爭議解決平台,此舉可拓展大灣區內地九市仲裁機構的服務領域,還將完善仲裁與訴訟對接機制及司法支持監督機制。

林定國提及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12月在考察橫琴時強調,合作區開發建設應聚焦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兩地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並先行先試大灣區市場一體化。他表示,律政司將繼續積極與大灣區城市合作,促進區內法治建設與法律服務的協同發展,並利用香港在外法人才建設方面的優勢,為國家提供更多的涉外人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