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11歲男童裸聊獲打賞1萬多元 育2兒女主播被判監3年

更新時間:11:09 2024-10-29
發佈時間:11:02 2024-10-29

11歲男孩被騙與女主播裸聊,構成猥褻兒童罪。10月26日,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CCTV12——《法治深壹度》欄目播出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宗侵害未成年人性權益案件。

該新聞話題登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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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23年8月,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六年級學生小陳的作息規律與上學期間有了很大不同。小陳父親發現,兒子晚上在社交軟件上與女主播聊天,更震驚的是,11歲的小陳與女主播進行的是裸聊,並且打賞了一萬多元(人民幣,下同)。

主播周某因借助網絡社交平台,引誘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以裸聊的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構成猥褻兒童罪。2023年12月順德法院判處周某有期徒刑3年。
主播周某因借助網絡社交平台,引誘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以裸聊的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構成猥褻兒童罪。2023年12月順德法院判處周某有期徒刑3年。

小陳在彈窗廣告的誘導下,用外婆的微信在平台上成功註冊充值後與女主播聊天,色情的言語、嫵媚的動作,充值多少錢可以脫一件衣服,就這樣,小陳一步一步陷了進去。

主播周某因借助網絡社交平台,引誘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判處有期徒刑3年。
主播周某因借助網絡社交平台,引誘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判處有期徒刑3年。

警方調查發現,家住廣西的周某今年41歲,育有兩個男孩,平時做主播補貼家用,她沒有想到自己的這種行為觸犯了法律。

警方調查後,主播周某因借助網絡社交平台,引誘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以裸聊的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構成猥褻兒童罪。2023年12月順德法院判處周某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