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誹謗橫店召妓 霍建華勝訴獲賠10萬

更新時間:22:38 2016-09-14
發佈時間:20:11 2016-09-14
台灣男星霍建華之前因被暗示在橫店召妓,起訴網易網站及網絡用戶焦某某,今日海澱法院一審判決,網易向霍建華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8萬元(人民幣.下同)及訴訟合理支出29,120元,焦某某向霍建華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2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7,280元。
之前網易一欄目發佈有關H姓台灣男星橫店「招嫖」文章,焦某某就在微博轉發並直指該明星為霍建華,霍隨後起訴他們侵犯其名譽權。
霍建於今年7月31日迎娶台灣女星林心如,心如日前亦公開承認佗B已有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