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至奐強姦罪成 判兩年半緩刑3年

更新時間:13:46 2019-12-05
發佈時間:11:40 2019-12-05
42歲韓國男演員姜至奐被兩女職員控告於今年7月9日在其寓所內酒後遭強姦和性騷擾,檢方上月向法院求判刑3年,但今日的判決中,法院宣判姜至奐判刑兩年半,緩刑3年,並需接受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3年內不得在青少年、殘疾人相關機構就職。
姜至奐被拘留了146日,被判緩刑後獲當庭釋放。身穿黑羽絨的姜至奐在開法院時,把自包得密密實實,未有停下接受現場傳媒訪問,不發一言即上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