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上訴失敗丨母親發長文為囝囝呻冤!爆受害人疑被逼供 兒子曾與其中一人拍拖
發佈時間:12:20 2023-11-24
吳亦凡涉強姦案、聚眾淫亂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其後吳亦凡不服提出上訴。今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再度開庭,駁回吳亦凡上訴,維持原判。判決過後,吳亦凡其中一個品牌官方微博隨即貼出吳媽媽的長文,直指口借疑似有逼供現象,更表示會繼續為吳亦凡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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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睇吳亦凡媽媽發聲明】:
吳亦凡母親吳雨在聲明中承認自己有錯,指兒子在想退出娛樂圈時卻阻攔對方,造成他的反判。吳母表示都美竹及兩個受害人也是20多歲的成年人,亦沒有報警,後來更有炫耀行為,與吳亦凡亦保持友好連繫,其中一人更與吳亦凡拍拖兩個月;吳母更直指經理人及三人的片段中有逼供情況,遭拍枱、辱罵、怒吼。吳母最後強調即使二審結束,仍會繼續為兒子申訴。
【吳亦凡母母吳雨聲明全文】:
我是吳亦凡的母親吳雨,我有幾句話叨擾大家。
1. 吳亦凡有今天,我有錯,是我在孩子執意退出娛樂圈的時候因為虛名竭力阻攔,我對虛名的執念造成了孩子的逆反,我向大眾道歉。
2. 案件的三個受害人之中有都某竹,另外兩個受害人也都是20多歲的成年人並均沒有報警行為,沒有任何物證,只有口供,三名女性均在發生性行為後來有向他人炫耀的行為,並且均與吳亦凡在後續有良好的聯繫;其中,還有一名女性和我兒子談了兩個月戀愛,我兒子為她包了一座島共處一個星期,因為我不同意女性的藝人身分所以分手。
三人及經紀人馮某的口供影片資料中,均有嚴重的被逼供,誘供現象,其中,一位受害者被提審五次,每次長達十幾個小時,拍桌子,辱罵,怒吼,女孩說不告,覺得是成年人之間的你情我願,覺得沒有被傷害,在所有招數盡用的情況下, 女孩哭哭啼啼的改口被強暴。
我於近兩日得知,那位和我兒子戀愛的受害人在二審庭審前願意出庭作證,並且給法院寫信並錄口供,表達自己有一絲清醒並且是自願的,但是均未被採信。
此外,周圍眾人的三人未醉酒證詞未被採納。
3. 案件發生初始,我因為被他人欺騙誘導報警,我有對法律認識不到位的情況,我有錯我認罰;孩子肯定也有錯,但真的如此罪惡滔天嗎?
4. 當時主辦此案的公職人員因為嚴重違紀在今年被處理,我孩子的案件是否也存在違紀現象,如果存在,這個結果我不能接受;難道今天我們對強奸案的判罰標準如此簡單可笑嗎? 醉酒駕駛還需要偵測酒精度,而一個可以毀掉人一生的強暴罪全憑女方口定罪,我不服,我也是女性,女性的確應該被保護,但這起案件之中的保護方式我不敢苟同。
5. 我相信中國法律,即便二審結束,我仍會為兒子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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