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9年間銷售基金及衍生品嚴重缺失 證監譴責兼罰款6640萬元

更新時間:18:14 2025-01-27
發佈時間:18:14 2025-01-27

證監會及金管局公布,恒生銀行於2014年2月至2023年5月的9年間,在銷售集體投資計劃和衍生產品方面犯有嚴重的監管缺失,並向客戶多收款項及沒有向他們充分披露金錢收益。證監會譴責恒生,並處以罰款6,640萬元。

經理影響客戶頻繁交易

證監會的紀律行動源自金管局的轉介個案,金管局於早前的調查中發現,恒生在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對集體投資計劃產品作出的銷售存在一系列須關注事項。當時有111個客戶帳戶被發現在關鍵期間內,執行了100宗或以上的集體投資計劃交易,雖然大部分交易都被聲明為客戶的「自選」交易,但事實上有46名客戶是在其客戶經理作出招攬或建議行為的影響下進行交易。證監及金管局指,有關交易過於頻繁且持有期短,與基金的投資目標及客戶的偏好投資年期有所抵觸,而進行頻繁的集體投資計劃產品交易令客戶承擔重大的交易成本,嚴重影響了他們的整體盈虧。

恒生無法充分監督基金銷售情況

證監會及金管局表示,恒生的內部監控措施存在不足之處,因為它無法充分監督和監察向客戶銷售集體投資計劃的情況,就此而言,恒生除了沒有保留足夠的審計線索,以確保交易是由客戶真實發起外,亦沒有設立足夠的監控措施,以在進行可能有問題的交易後對其作出監察和跟進。

金管局亦將有關恒生銷售和分銷衍生產品的調查結果轉介予證監會,在2014年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間,388名沒有被恒生分類為對衍生工具的性質和風險具備知識的客戶,進行了629宗購買衍生工具基金的交易,其中148宗交易涉及的產品的風險水平,高於這些客戶的風險承受水平。

恒生銷售衍生工具 向客戶多收2240萬元

證監會與金管局的聯合調查進一步發現,在2014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間的多個時段內,恒生從有關交易中合共多收至少2,240萬元的收益或費用。證監會認為恒生沒有向客戶充分披露有關的重要資料,亦沒有避免利益衝突,並確保其客戶得到公平的對待。

證監會指,最初是經恒生的主動匯報或金管局轉介的調查結果,而得悉有關問題,恒生已向受影響的客戶作出賠償,並已採取補救步驟及改善措施,以糾正和加強其內部監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