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撈另類單位必讀 半契樓隨時無權居住 無契樓反可做按揭?|王美鳳
發佈時間:06:00 2025-04-15 HKT

最近筆者公司有客戶專門着手向一些低於市值的單位尋寶,她分別看中一個半契樓單位及一個無契樓單位,其中半契樓單位樓價折讓更大,並向筆者公司了解按揭申請事宜。
半契樓或碎契樓是沒有完整樓契的物業,購買半契樓亦並非獲得全部業權,業主一般多於一人,例如是夫婦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又或三人或以上以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方式持有物業,半契樓一般僅獲兩位業主之其中一人出售單位,又或碎契樓僅獲當中未齊的業主出售單位,故此成交價只能低於市值,折讓幅度亦因應業權有缺可達三至四成以上,驟眼看十分着數,但潛在風險卻甚大。
半契樓投資不確定性高
由於半契樓的賣方無法提供完整樓契予買方,基於沒有樓契作抵押,銀行不願提供按揭貸款,故此買家基本上需有足夠資金全數支付樓價。
購買半契樓一般為投資人士,主要是心儀其價格吸引,但由於買家只有半份樓契又或碎契如三分一或四分一業權,買家需要找得擁有餘下業權的業主並達成共識,方可出售單位,又或商談出租單位的租金分配;這類投資的不確定性甚高。半契樓買家即使買下部分業權,但未有全權處置物業,包括居住權及出租物業等。
例如單位已由其他業權人居住,新買家基本上難以取得居住權,過往亦有案例指出原居於單位的業主即使只持有一半業權,另一半業權已轉至新買家,居於單位的業主仍可按意願一直擁有居住權。
故此,半契樓的買家若果未能和其他業權人達成處置或出租物業的方案,基本上難施計策,若想出售單位獲利,買家亦需與其他業權人成功協訂出售單位全部業權,方可於市場以市值價放售單位。
補契物業 按揭條件或較遜
至於客戶亦在考慮的無契樓又或缺契樓,意思是業主已遺失整份或部分樓契,又或賣方在交易過程中不會向買方提供樓契,例如是沒有樓契在手的財務公司因業主拖欠還款而拍賣單位。
無契樓的買家雖然未能從賣方取得樓契正本,但由於物業相關契約一般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業主可委託律師透過宣誓而申請補回核證副本。
無契樓與半契樓的分別是,如果無契樓的買家是購買物業全部業權,若然取得完整的樓契核證副本,個別銀行仍會接受按揭申請,在評估個案又或律師認定是良好業權後,有機會獲銀行批出按揭,但按揭條件可能較遜。
要留意的是,部分銀行仍然未能接受補契物業,尤其若銀行未能確定補回的樓契是否完整,擔心業權有瑕疵;又或即使補回的樓契已齊全,但亦有銀行乾脆認為未能確定業權是否完好而拒絕承按。
故此,買家就有關無契或缺契物業宜先作諮詢及預先評估,了解可供按揭申請的銀行選擇。
王美鳳
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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