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開場前播廣告25分鐘 印度男怒告戲院勝訴獲賠……

更新時間:18:05 2025-02-19 HKT
發佈時間:18:05 2025-02-19 HKT

印度男子阿布舍克(Abhishek)因不滿電影院在電影放映前播放冗長的廣告,害他「白白浪費了25分鐘」,而向PVR電影院、影城公司INOX以及訂票系統BookMyShow提告。他指電影院錯誤傳達放映時間,構成不公平交易行為,最後法院裁定電影院須賠償他6.5萬盧比(約5820港元),並額外繳交10萬盧比(約8950港元)的罰款。

影響後續工作導致損失

印度媒體報道,阿布舍克於2023年購買了3張電影《Sam Bahadur》的票,下午4時05分開場,預計於晚上6時30分結束。然而,阿布舍克入場後,因要播放廣告與預告片,延遲至下午4時30分才正式開場,影響了他後續的工作安排。

阿布舍克認為,電影院未誠實告知實際放映時間,且透過播放過量廣告謀取不當利益,造成他精神痛苦與時間損失,於是向消費者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法庭文件,阿布舍克認為,電影院的行為導致他「無法參加當天安排的其他約會,面臨無法用金錢計算的損失」,而且相關行為「顯然不屬於公平貿易範疇」。

戲院浪費他人時間金錢獲利

法院裁定,PVR電影院和影城公司INOX的行為屬「不公平交易」,要求兩者賠償5萬盧比作為時間損失補償,另支付5000盧比彌補阿布舍克的精神損失,以及支付1萬盧比的訴訟費。然而,法院認為BookMyShow只是票務平台,對廣告時長並無控制權,因此不須負擔賠償。

此外,法院還命令PVR與INOX向消費者福利基金支付10萬盧比,限30天內繳納。法院強調:「沒有人有權透過浪費他人時間與金錢獲利」,並指出對於日程繁忙的人而言,被迫觀看冗長廣告是無法接受的。雖然電影院辯稱須根據法律播放公益廣告,但法院表示,這些廣告應僅限於電影開演前10分鐘與中場休息時段,並要求電影院調整放映規則,以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