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點名譴責4間藥店「斤變両」誤導銷售 每單劏客逾萬元 改名經營屢犯不改
發佈時間:10:37 2023-09-07
中藥材一向是外地旅客來港消費目標之一。消費者委員會今日(7日)舉行記者會,高度關注藥店的卑劣銷售行徑,公開點名4間銅鑼灣藥店,包括「藥城」、「521生活百貨」、「環球大藥坊」和「安康大藥坊」,嚴正譴責其經營手法。該4間藥店位於旅客熱門購物地段,單計今年首8個月已錄得49宗投訴,總金額涉約59萬,平均每宗「劏客」約11,959元。
消委會表示在2021年至2023年8月的32個月間,共接獲96宗關於以上4間主要售賣中藥材及乾貨海味藥店的投訴,當中80宗涉及不良銷售手法。在今年初本港恢復與內地通關後,與該4間藥店相關的投訴數字明顯增加,單計今年首8個月已錄得49宗投訴,超越去年全年的26宗,涉及售賣的中藥材及蔘茸海味,總金額約涉59萬元。
消委會指大部分的投訴涉及「斤變両」、「両變錢」的不良營商手法,以上手法通常會導致貨品比正常價格貴10倍以上,中藥材和蔘茸海味的價錢牌通常標示非常顯眼的售價,但在售價下方卻以非常細小及不顯眼顏色的字體標示重量單位,如每兩或每錢,令消費者難以察覺,加上內地慣常是以斤作為計價單位,令內地旅客更易墮入圈套。一般而言,當顧客向店員查詢時,店員只會告知牌上售價而不會提及計價重量單位,即使顧客刻意問及每單位售價,店員亦只會顧左右而言他,或含糊地說「香港是1斤16両」,蓄意迴避回答計價單位, 導致某些顧客誤以為貨品所標示的價錢是每斤售價。
而在顧客顯示有購買意欲時,職員會快速將藥材整碎切片,到顧客要付款時才會知道實際價錢。當顧客發現有詐拒絕付款時,職員就會變臉稱藥材已經切好,強迫顧客完成交易。消委會批評,以上分散消費者行為,是不良商人常用技倆,涉及誤導性遺漏,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除了直接干犯罪行的店員外,若其他管理人員或主要人員同意或縱容罪行發生,亦有機會負上刑責。
另外,消委會又指4間點名藥店,其中兩間為同一公司營運,根據商業登記紀錄,「環球大藥坊」及「安康大藥坊」同樣由「新兆財有限公司」營運。消委會又指出「環球大藥坊」雖已經結業,上址被「安康大藥坊」取代,惟消委會從投訴人於消費時索取的名片發現,上面印有的名稱仍為「環球大藥坊」。即代表藥店改名是業內慣常技倆,瞞騙消費者改頭換面後繼續經營。
消委會在決定點名譴責前,曾分別約見該4間藥店的負責人,當中一名聲稱是為「藥城」及「521生活百貨」處理會計的代表否認店舖員工有作出不良銷售行為,但承諾會向管理層傳達消委會的訊息。而「環球大藥坊」的負責人則拒絕會面,但答應會改善營商手法及妥善處理消委會接獲的投訴個案。儘管今年首8個月所有相關投訴,經消委會介入調停後,藥店均願意退還部分或全部款項,惟消委會在收到藥店承諾改善營商手法的回覆後,仍不斷接到與該4間藥店有關的新投訴,反映他們並沒有遵從承諾作出改善,繼續以不良手法經營。
消委會除會與執法機關通力合作,密切監察業內的銷售操守,亦會透過各種渠道發放資訊,加強消費者教育,提醒本地消費者及訪港旅客在購物時須注意的事項,包括切勿輕信非註冊中醫人士的危言聳聽而購買可能不合適的藥材,有關自身的健康情況,應向註冊中醫求診及按藥方配藥。
消委會提醒本地消費者及訪港旅客在購物時須注意的事項:
- 切勿輕信非註冊中醫人士的危言聳聽而購買可能不合適的藥材,有關自身的健康情況,應向註冊中醫求診及按藥方配藥;
- 若自行購買藥材,須先向店員問清售價,包括計算單位及方法和總金額,並清楚列明在收據上;
- 購買藥材或蔘茸海味時,留意是以斤、両或錢等單位計算;
- 付款前切勿讓店員將藥材或蔘茸海味磨粉或切片,以免店員因此強行要求消費者完成交易;
- 如發現商戶迴避有關價格查詢,消費者應提高警覺,保持冷靜,避免在不知情及不願意的情況下交易;
- 若被店員強迫購買,不要提供信用卡、現金或電子支付二維碼予店員,在安全情況下報警求助及拍攝商戶的門面和紀錄正確地址;
- 購買後如發現或懷疑受騙,要盡快報警或尋求消委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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