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辯方資深大狀彭耀鴻突私人理由缺席兩周 打亂召證人程序 控方今先宣讀專家證人鄒錦沛書面供詞

更新時間:10:35 2024-01-09
發佈時間:10:35 2024-01-0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9日)踏入第8日審訊,辯方昨申請播放涉案24條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片段,長度共約35小時,預計播片需時6天。控辯雙方昨經討論後,控方決定今日首先在庭上宣讀控方證人的書面供詞,及後播放逾1小時的涉案片段,《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24條片段則會安排在證人作供期間才播出。其中一名主審法官李運騰由於明(10日)早上在高等法院有案件管理會議需處理,預計案件將於早上11時或以後才開庭續審。

16:10  押後至明早11時後開庭續審

控方讀畢鄒博士的專家報告,預計控方明天將會讀出高級督察洪麗芬就涉案財務事宜所作的書面供詞。

另外,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在散庭前,向法庭透露辯方已經與控方達成共識,在讀完證人書面供詞及播放黎智英逾1小時長的警誡錄影會面後,辯方將會爭議控方專家證人、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的專家報告呈堂性及作出陳詞。

案件押後至明早11時後開庭續審。

16:00  可將影片設為私人及不可留言

用戶可以在YouTube發布影片,公開的影片可以供所有人看到,但用戶亦可以影片設為私人,並以連結方式分享給個別對象觀看。YouTube設有留言功能,除非發布影片的用戶設定影片為不可留言,否則所有用戶都可以在影片下方留言,亦可以回覆其他用戶的留言,用戶亦可以事後編輯或刪除留言。

15:40  若設為公開片段任何人也可觀看

YouTube為美國影片分享社交平台,用戶人數逾25億,使用者可在YouTube觀看影片、紀錄片、音樂影片、電影預告片、電影和電視節目等,由於YouTube已被Google買下,使用者建立 Google 帳戶並獲得Gmail電子郵箱後可登入 YouTube,用戶便能使用多項 YouTube 功能,包括上傳、觀看、按讚、分享及評論影片、訂閱頻道、建立播放清單,以及使用「稍後觀看」和「觀看記錄」。

如用戶上載的YouTube影片為公開片段,任何人也可觀看該影片,公開影片也可被市民從搜尋引擎或YouTube網站搜尋得到,私人影片則不可被公開搜尋。鄒博士親自建立YouTube個人頻道後,網站便會轉往「開始創作影片」的頁面。用戶可在YouTube使用直播活動,透過影片動態消息和聊天室等功能,與觀眾即時互動交流。若直播不符《社群規範》的內容,YouTube可能會對直播影片增設年齡限制或移除該影片。

15:00 用户可發布即時突發新聞、舉辦論壇

Twitter用户可對Twitter推文作出回應、點讚及分享,除了可把推文發布至Twitter 朋友圈,亦可透過電郵、其他社交媒體平台、手機訊息、即時訊息軟件如Feacebook 及WhatsApp等分享予他人。用户只需點擊「發送推文」、「添加媒體文件」、「直播」,輸入直播標題後便可在Twitter輕易地開啟Twitter開啟直播,發布即時突發新聞、舉辦論壇,或以趣味人事物娛樂觀眾。用戶也可自行上載視頻到Twitter,但上傳的視頻限於最長10分鐘,Twitter亦有自動播放視頻的功能。

14:30 證人供詞續講解Twitter 功能

控方續讀出鄒博士的證人供詞,講解社交媒體Twitter的功能,鄒博士創立了兩個Twitter帳號用作實驗,用戶可以免費註冊Twitter帳戶,Twitter容許用戶透過「Tweet」去發布帖文、圖片和影像等,用戶亦可以在Twitter上追蹤其他用戶及私訊他人,Twitter因為其新聞和政治消息、及介面簡單易用等原因而廣受歡迎,用戶可以在Twitter上Tweet各種帖文,例如分享個人想法、自我宣傳和尋求關注等。

Twitter用戶可以自由更改帳戶名稱,而名稱被更改後,舊有的名稱可以被其他用戶使用。Twitter在2022年11年推出藍色剔號認證系統,用戶須有完整的註冊資料、過去30日活躍使用、註冊時間超過30日及不含誤導性資料等。用戶可以在Tweet中加入各種主題標籤,如果主題標籤受歡迎時,往往會成為流行的議題,用戶亦可在帖文內標記其他用戶。

12:50 休庭

休庭,下午2時半結續審。

12:40 用戶可上傳影片及直播

Facebook有「Like」和分享功能,用戶可以「Like」其他用戶的帖文或點擊表情符號「哈哈」、「嬲嬲」等,Facebook的演算法會根據用戶所「Like」的帖文,而顯示相關帖文;用戶可以分享其他人的帖文並附加評論等,這項功能對於商業尤其重要,當有人分享商戶的Facebook帖文時,會增加帖文接觸率及網上大規模傳播的機會。

Facebook用戶亦可上傳影片、直播或將其他平台的影片分享到Facebook,也可以在帖文標記其他用戶。
 

12:20  Facebook用戶可設定控制誰能分享內容

對於社交媒體Facebook的使用方法,鄒博士指用戶註冊Facebook 帳戶時,需入姓名、電郵地址或手機電話號碼、密碼、出生日期和性別,並需要確認電郵地址或手機電話號碼,以完成帳戶建立流程。Facebook用戶可設定個人檔案,自我介紹,分享興趣、相片和家鄉等個人資料等內容,除了查看自己的帖子,也可查看自己被標註在內的帖子。Facebook 用戶可尋找並新增更多朋友,透過 Facebook 向其他用戶傳送直接訊息,分享圖片、影片、文章、他人帖子,予公眾或其朋友,用戶亦可在私隱設定控制誰能看到用戶在 Facebook 分享的內容。

Facebook主頁會不斷更新列出動態消息(Feed),用戶可看到朋友的近況更新、相片、影片、連結、應用程式動態,其在 Facebook上追蹤的用戶、專頁和群組之讚好內容。Facebook用戶可讚好或追蹤專頁,以取得企業、機構和公眾人物的最新消息,並表達對某個專頁的支持,而任何擁有 Facebook 帳戶的用戶均能建立專頁或協助管理專頁,專頁管理員也可管理權限和角色,以讓其他用戶協助管理專頁。

Facebook用戶讚好專頁後,便會自動追蹤該專頁,亦會在動態消息中看見該專頁的近況更新,毋須特別向專頁管理員申請追蹤專頁,Facebook 專頁擁有者不得轉讓其專頁予他人。Facebook用戶可在帖子下方以文字、貼圖、相片等方式發表回應,凡是看得到帖子的用戶都能看到用戶的回應,發帖者亦可回覆回應其帖子的用戶。

11:45  Signal允許用戶設定自動銷毀訊息

鄒博士亦實驗了WhatsApp的刪除訊息功能,用戶在發送訊息後,可以選擇「在所有人的裝置上刪除」,刪去自己和接收者手機上的訊息,介面則會留下「你已刪除此訊息」的字樣,而在WhatsApp群組中,管理員可以刪除任何用戶發送的訊息,並會留下「管理員已刪除這個訊息」的字樣。所有WhatsApp訊息的時間標記(timestamp),而當用戶調整電話時間,介面上訊息的時間標記亦會自動轉換。

鄒博士同樣開設了3個帳戶去實際Signal的功能,Signal是一個點到點加密的即時通訊軟件,所有訊息雖會經伺服器發送給其他用戶,但訊息並不會儲存在伺服器中,每個電話只登記持有一個帳戶,而用戶可以連結網頁版Signal、去在電腦上使用Signal。Signal允許用戶設定自動銷毀訊息,用戶可設定訊息在接收者看到後的5秒至1星期內自動刪除。

Signal用戶可以開設群組,並透過分享連結或二維碼邀請其他用戶加入群組,人數最多可達1000人。用戶發訊息給其他人或發送到群組後,可以選擇刪除該訊息,去刪除自己及接收者手機上該訊,但群組管理員並不能刪除其他群組成員所發的訊息,只能刪去自己手機上的訊息;惟Signal並不會跟隨手機設定,而去自動更新早前傳送訊息的時間標記。

11:00  專家證人續分析WhatsApp功能

鄒博士指Telegram用戶可到「設定」並選擇「隱私權與安全性」,用戶在「誰能看到我的電話號碼」中可選擇「所有人」、「我的聯絡人」及「沒有人」,如選擇「沒有人」便可「隱藏手機號碼」,若選擇「所有人」則所有人均可看到該用戶的手機號碼。

對於即時通訊軟件WhatsApp,用戶只能註冊自己的電話號碼,WhatsApp為了確認電話號碼確實為用戶所有,會向用戶傳送驗證碼,其WhatsApp帳戶只連接一部電話,若用戶原本在手機A登入其帳戶,他另在手機B登入其帳戶時,WhatsApp便會在手機A自動登出帳戶。WhatsApp用戶亦可在網頁版、桌面版、Andriod 平板電腦和其他裝置上使用 WhatsApp,用戶可使用手機掃描QR條碼連結 WhatsApp 裝置,而用戶的主要手機一次最多可以使用4部連接裝置。

WhatsApp的所有用戶均儲顯示電話號碼,用戶可自訂其隱私設定。用戶在傳送WhatsApp訊息時,勾號會出現在每一則訊息旁邊,灰色一個勾號代表訊息已成功傳送但收件人尚未收到,灰色兩個勾號代表訊息已成功送達收件人的手機或其他任何連結裝置,藍色兩個勾號才代表收件人已讀取您的訊息。即使對收件人的手機已關閉,收件人也可在任何連結裝置上讀取訊息。在群組對話中,所有成員均讀取某訊息後,雙勾號才會由灰色變成藍色。

WhatsApp用戶可只為自己刪除訊息,也可要求為所有人刪除訊息,但實測及案發當時尚未有傳送訊息後在15 分鐘內編輯訊息的功能,故不能編輯訊息內的錯別字等。WhatsApp用戶可分享實時位置、傳送語音訊息、多媒體檔案,包括照片、影片、文件、貼圖或聯絡人資訊。如用戶開設社群並成為社群管理員,便可透過分享連結邀請其他人加入社群,只有社群建立人和管理員可以將成員從社群移除,成員則可點擊「退出社群」以退出不想再參與的社群 。

鄒錦沛書面口供闡述涉案網上通訊及社交平台運作  用以引證被告與外部勢力 曾利用有關平台通訊聯繫平台通訊聯繫

10:40  若啟動私密對話雲端不會留下記錄

鄒博士於2022年3月13日接獲警方要求及就本案提供專家意見,範疇包括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WhatsApp及Signal,以及社交媒體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等。

鄒博士指Telegram是即時雲端通訊軟件,所有用戶訊息均經過雲端伺服器再傳送給其他用戶,而用戶須以電話登記帳戶,首次登記時,Telegram會以電話短訊形式發送5位數字的驗證碼給用戶。用戶可自由編輯公開的帳戶名稱,而帳戶登記的電話號碼則可以選擇公開或非公開,如果設為後者,則只有本身有該用戶電話的聯絡人才可以看見該帳戶登記電話號碼。

鄒博士就Telegram開設了3個帳戶作實驗,並實驗Telegram的傳送、刪除和編輯訊息功能,所有用戶均可刪除和編輯自己發送的訊息,而接收者一方的訊息亦會相應地刪除或編輯,而雲端伺服器會留下記錄,如果用戶啟動了私密對話(Secret Chat),則不會在雲端留下記錄;鄒博士亦實際了群組功能,除了群組管理員可透過電話號碼和鏈結直接邀請其他用戶加入,群組亦設為公開,而其他用戶則可以搜尋群組名稱及選擇加入。

10:15 讀出專家證人書面供詞

控方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在庭上讀出專家證人鄒錦沛博士的書面供詞,專家報告主要解釋社交媒體Facebook、WhatsApp及Telegram的運作模式。鄒錦沛博士現為香港大學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專業範疇為網絡犯罪和計算機取證、網絡安全和關鍵基礎設施保護。鄒錦沛博士是香港大學計算機科學系旗下「資訊保安及密碼學研究中心」的研究型衍生公司、CISC有限公司的主席兼聯合創始人,CISC在網絡智能和網絡安全領域提供信息技術服務和解決方案,促進信息安全和密碼學領域的應用研究,並會提供計算機取證和信息安全方面的解決方案。鄒錦沛博士亦是國際資訊處理協會11.9數位鑑識工作群組(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Information Processing WG 11.9,簡稱IFIP)主席,以及資訊保安及法證公會(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Forensic Society,簡稱ISFS)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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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開庭  辯方或申請審訊押後

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提到原定計劃今天傳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證,但由於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有突如其來的私人事務而在兩周不能出席本案審訊,故為了善用法庭時間,控方今將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65B條,在庭上讀出控方證人的書面供詞,及後便會在庭上播放約1小時11分鐘的涉案片段,《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24條片段則會安排在證人作供期間才播出。

辯方團隊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缺席期間,暫由大律師關文渭及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率領。關文渭表示,若控方傳召張劍虹出庭作證並完成主問後,辯方或會申請審訊押後6至7日,以待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負責盤問張劍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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