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沛敏指佔中期間黎「成日去金鐘嗰度坐 親自下場成新聞一部份」

更新時間:14:57 2024-02-02
發佈時間:14:57 2024-02-0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22日審訊。控方今天下午傳召《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由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負責主問。陳沛敏在控方主問下透露,她在2016年確診癌症三期,需要做手術電療化療,取病假停工7個月,由於恢復後身體狀況較差又怕復發,便向上司包括張劍虹表示她「承受唔到總編輯的壓力及責任」,而她在張劍虹的同意下成為副社長,直言:「副社長唔洗承受咁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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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 散庭

案件下周一(2月5日)早上十時再續,控方將繼續主問陳沛敏。法官叮囑陳沛敏仍在作供期間,不可與他人談及本案,亦不可閱讀與本案有關文件。

16:10 黎智英2017至18年間重整《蘋果日報》大搞網上新聞 

控方問起陳沛敏的工作流程,並問到如果早上有記者回報新聞,是誰決定要否發布到《蘋果日報》網頁。陳沛敏供稱,自己基本上負責紙媒,但記者應該會回報給自己所屬組別採主,再由對方決定,而網頁版最高負責人是總編輯羅偉光。

陳沛敏又解釋,羅偉光主要負責網上新聞,而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則主要負責節目制作、管理剪接人員、副刊及《飲食男女》等非新聞內容;陳沛敏、羅偉光及張志偉均向張劍虹匯報。

陳沛敏亦供稱,約2017年至2018年,因為黎智英想大力發展網上新聞,所以《蘋果日報》進行重整,7成記者都是負責網上新聞,餘下3成則可能負責將網上新聞重新寫成適合登在紙本的版本,亦有部份記者的新聞只會登在紙本;陳沛敏又稱因為紙本版面有限,並非所有網上新聞都會刊登在實體版,但「如果係好嘅新聞,梗係會想紙本印出嚟。」

15:50 黎佔中期間終日「去金鐘嗰度坐」 成新聞一部份於國際間「出咗名」

陳沛敏供稱,2014年佔中事件發生,《蘋果日報》「佔中報道多咗」,娛樂新聞報道則「少咗」,而佔中期間數個月,《蘋果日報》每日均會報道。而黎智英當時「試過一段時間成日去金鐘嗰度坐」,親自下場成為新聞的一部份」,「大家都係記者,記者都會想報導,我都覺得我自己都係journalist(記者)」。

陳沛敏指黎智英會透過秘書召開偶發會議,黎智英在會上分享其看法及營運理念,開會時間則「通常就黎生」,但該些偶發會議並沒有任何特別名稱。陳沛敏憶述張劍虹在佔中後期曾「放一個比較長嘅假,好似話身體有啲問題」。

控方問道陳沛敏會否認為黎智英2014年前是一名公眾人物,陳沛敏指:「我會形容佢係一個幾多人識嘅人⋯一個傳媒老闆」,即《蘋果日報》老闆,而2014年佔中事件發生後,《蘋果日報》同事們會認為黎智英在社會活動「企得前咗」。陳沛敏又認為2014年前「我估無咁多國際嘅人認識(黎智英)」,黎智英在2014年後「應該相對出咗名啲」。

15:30 2014年升任副總編起與黎見面增加 

控方問起陳沛敏在2015年升任總編輯前的職位,陳沛敏指她任職港聞靜態組的副總編輯,並解釋港聞突發組主要負責車禍和兇案等新聞,而靜態組則較多負責一些與政策、房屋和醫療等相關新聞。陳沛敏另供稱在法律上,總編輯一般是報刊的註冊人,所以有權「管哂所有Section(版面)」,但每日出版的報紙有數十頁,實際上總編輯「無可能每一版都睇得好仔細」,一般會較著重「A疊」。

陳沛敏指,她在升任總編輯前曾擔任2至3年副總編輯。控方問到在2014年、當年發生「佔領中環」事件,她有否多了機會親身見到黎智英。陳沛敏指「多左機會」、「可能係一啲會議囉」,指黎智英會「講一啲佢嘅經營理念」,有一段時間黎智英很注重發展網媒,「可能佢有一段時開覺得紙媒已經開始末落」、「好多時要我哋諗啲新聞畫面、諗多啲動畫」;惟陳沛敏不記得開設「動新聞」的具體年份。

15:10 陳沛敏指任記者常外勤 與黎智英「無乜交流」

控方集中問及陳沛敏1996年在《蘋果日報》 任職高級記者時,《蘋果日報》是否一份政治性報紙,陳沛敏稱:「創辦人(黎智英)有好鮮明嘅立場,佢支持香港發展民主政制、尊重自由人權依啲價值」,又認為黎智英著重讀者品味,考慮娛樂新聞會否吸引更多讀者。

陳沛敏憶述當年《蘋果日報》除了著重新聞娛樂性,同時著重揭發一些牽涉公眾利益的醜聞。陳舉例指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2003年被揭發偷步買車,與相關政策或有利益衝突。陳沛敏指她擔任高級記者時,與黎智英「無乜交流」、「無乜機會單對單傾計」、「唔係見過好多次」,她亦解釋「我哋做記者通常要外勤出去採訪」。

陳沛敏指當年《蘋果日報》只有實體報紙,銷量「好大」,而報紙A疊一般包括本地、中國、國際新聞,如無意外,香港本地新聞會放在最前幾版,中國及國際新聞則放在「A疊底版」,但若當日「最大單新聞」是中國或國際新聞,最前幾版便會放中國或國際新聞。陳舉例指2001年911美國恐怖襲擊及2011年311日本大地震等重大新聞,則會在數天內仍放在A疊「頭幾版」,原因是它們均是「好大單新聞、好多關注」。

14:50 2016年確診癌症後難抵壓力 由總編輯轉職副社長

陳沛敏確認,她在2021年6月17日因本案首次被警方拘捕,當時她任職《蘋果日報》副社長,而她其後獲警方保釋,直到同年7月21日再被捕及正式起訴,及後一直還柙。陳沛敏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罪,她早前承認串謀勾結境外勢力罪,而另一罪則存檔法庭,今天則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陳沛敏供稱,她在香港出生及接受教育,大學主修工商管理,畢業後曾在《資本雜誌》及《星島日報》工作,並於1996年加入《蘋果日報》任職高級記者一職,當時她主要負責本地新聞,「一路晉升,要睇嘅新聞可能就闊啲」 ,例如有機會協助國際新聞,舉例311日本地震等,但她任職副社長後就較少接觸國際新聞。

陳沛敏又解釋,她自2015年起擔任總編輯,但在2016年確診癌症「個時都3期尾,我要做手術、電療、化療……」,所以她請了7個月的病假,重新上班後因身體狀況變差及擔心復發,她向上司、包括張劍虹請示,「我覺得自己可能承受唔到總編輯個壓力同責任」,加上原來的副社長退休,因此她在張劍虹同意下,開始任職副社長一職,「副手啲嘅角色,亦都唔使承受咁大壓力。」控方向陳沛敏確認,她約於2017年起任職副社長,直到被捕當日。陳沛敏確認。

14:32 陳沛敏出庭宣誓作供 

陳沛敏今身穿米黃色樽領上衣、藍色粗花呢紡織小香風長䄂外套,髮型為深黑色齊陰及肩整齊短髮。她由3名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陳沛敏手持聖經宣誓:「本人陳沛敏,謹對全能天主宣誓,本人所作之證供均屬真實及為事實之全部,並無虛言」。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即陳沛敏丈夫,亦在公眾席旁聽。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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