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業界申請加價 紅的落旗加至32元、綠的28元 帶行李、動物一律加2元
發佈時間:12:16 2024-04-08
的士業界早前向政府提交加價申請。政府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最新文件披露相關細節,業界建議的加幅為市區的士(紅的)落旗價由27元加至32元、新界的士(綠的)和大嶼山的士(藍的)分別由23.5元及22元加至28元。市區、新界和大嶼山的士的擬議平均加幅分別為 16.95%、15.37%和 11.68%。
▼▼的士界申請加價詳情▼▼
紅的申請跳錶停車等候時間縮至45秒
每次跳錶方面,紅綠的均增加0.2元,藍的則是第2至20公里加0.1元、20公里後加0.2元。市區的士同時要求縮減跳錶停車等候時間,由現時的60秒縮短至45秒。
市區及新界的士業界除申請加價外,同時申請每件行李加收1元(由6元增至7元);以及每隻動物或鳥類加收2元(由5元增至7元);大嶼山的士業界則申請每件行李加收2元(由6元增至8元);每隻動物或鳥類加收3元(由5元增至8元);以及每程電召預約服務的收費加收3元(由5元增至8元)。
政府5因素考慮 包括的士營運財務、市民接受程度
政府表示,根據一貫政策,運輸署按照以下五項主要準則考慮的士業界的加價申請:
(a) 需要確保的士營運的財務可行性,包括考慮其收入和營運成本的轉變;
(b) 需要維持的士服務在車輛供應、乘客候車時間和乘客對服務的意見等方面在可接受的水平;
(c) 需要在的士與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收費之間維持合理的差距;
(d) 市民對建議收費的接受程度;
(e) 的士收費結構應為落旗後首段車程收費較高,其後則按不同車程長度而遞減的跳錶收費率計算車費。
政府又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7(1C)條,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修訂規例,以調整租用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的收費。在評估的士加價申請時,政府會按照上文第4段的準則,並考慮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審慎檢視加價申請,然後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實施新收費的相關修訂規例須經過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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