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彤等人被控擾亂秩序 庭上供稱遭警長推撞 事發時只為陪同母異父姊姊

更新時間:13:50 2024-07-09
發佈時間:13:50 2024-07-09

女星林穎彤(Bella,本名林頴彤)、男藝人鄭雋熹及另外4人2023年涉嫌因要求探望有保護令在身的女童被拒而在那打素醫院與醫護及警員爭執,其中5名被告出席審訊並否認一項在醫院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續審,林今自辯,她指自己事發當日只是在陪伴同母異父的姊姊,她在庭上講述自己被警長推撞的經歷。

本案共有6名被告,分別為女童X的47歲母親、兩名契媽,即38歲劉姓被告及梁姓被告、鄭雋熹(30歲)、43歲的楊姓男被告及林頴彤(31歲)。X母今續缺席聆訊。

鄭雋熹到庭應審。房伊媚攝
鄭雋熹到庭應審。房伊媚攝

林穎彤稱到醫院為陪伴同母異父姊姊

林穎彤供稱,梁是她同母異父的姊姊,她亦曾見過劉。林穎彤說鄭雋熹是她的朋友,她在案發前不認識其他被告及X。

林穎彤表示,她於2023年8月2日接到梁來電,稱正在醫院陪契女X驗傷、感到很擔心。林於是前往北區醫院陪伴梁,並得悉X須轉送那打素醫院。其後林穎彤收到鄭雋熹的來電,她便要求鄭接載她到那打素醫院,讓她可協助安頓女童。

在辯方主問下,林穎彤指在那打素醫院時,梁在病房內陪女童,她則在病房外。病房內持續傳出有男子大聲罵人的聲音,她上前查看,見房門打開,一名警員在梁身旁。

稱遭警長推鎖骨位置對事件感委屈

林穎彤於是問:「做咩事?係咪要拉我家姐?」林欲再查看房內情況,但因被警長50993擋住她視線,於是她「伸高個頭」,並呼喚梁。警長突然轉身以手推林鎖骨位置,令她向後跌、退後幾步。林穎彤於是走前幾步,問警長「做咩推我?」。她說警長沒回應,於是她再說:「現場有女警喺度,你唔需要接觸我。」其他被告也問警長為何要推人,警方則用胡椒噴霧指向他們。劉於是報警,最後警員到場拘捕他們。

林穎彤指事發時自己沒觸碰到警長,也沒衝入病房,對於自己被推撞感到委屈。

林接受盤問否認辱罵醫護

楊今放棄由當值律師代表,選擇自辯,他在庭上盤問林穎彤。楊指事發時他曾按病房門鈴及拍門,他問林有沒有做同樣的事,林答沒有。林也指自己絕對沒有辱罵醫護人員,她說警員最後拘捕她及其他被告時,沒解釋拘捕原因。

林其後接受控方代表莊君如大律師盤問。莊大狀問林是否同意,X的母親因為知道林是做傳媒業的,所以案發時才要求梁召林到醫院幫忙?林不同意,並更正指自己是做藝人,不是做傳媒。

一度情緒激動哽咽落淚

林穎彤接受盤問期間一度情緒激動,哽咽落淚,裁判官水佳麗向林解釋,莊大狀只是在盡控方的責任來盤問她,所以着林不用如此激動。水官並宣布休庭5分鐘,讓林稍作休息。林穎彤隨後作供完畢,明日到X的契媽梁姓女被告自辯。控辯雙方預料本周四或周五結案陳詞。

6人被控一項在醫院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控罪指6人在2023年8月2日於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作出影響秩序的行為。第六被告梁迪華另被控一項管有第1部毒藥罪,控罪指她在2023年8月2日管有一支電子煙,內含0.41克尼古丁的液體。

案件編號:FLCC1296/2023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