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擊︱逐點回應體院指控 卓銘浩去年10月已停訓反問如何違規
發佈時間:13:54 2024-07-13
擁11項游泳香港紀錄保持者卓銘浩,被要求離開香港游泳代表隊,體院昨日(13日)發新聞稿,指出卓銘浩三項違規事項。卓銘浩今天(13日)在社交網站發文回應,逐點回應體院,強調自己沒有無故缺席,以及於去年10月中已被要求暫停訓練,不可能在11月仍然違反紀律。另外,《星島頭條》接獲一名公眾人士電郵,已去信全港泳會及體院,指斥香港游泳代表隊總教練陳劍虹,在網上公開與卓銘浩的對話,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香港體育學院教練專業道德守則》,要求體院全面徹查事件。
體院的新聞稿提到,去年1月就卓銘浩多次無故缺席訓練及對教練態度惡劣向卓銘浩提出口頭警告。卓銘浩根據其向體院提交的訓練紀錄,該月有3天告病假,有一星期與教練因訓練事宜起爭執,被暫停訓練一星期,其餘日子都有出席訓練。
而體院第二點,指卓銘浩於去年7月在國內舉行訓練期間嚴重違反紀律,卓銘浩以書面形式道歉,承諾會重新改過。卓銘浩承認訓練期間,有一天在訓練完成後外出與朋友聚餐,當時已向陳劍虹寫了道歉,亦即是大家可於陳的社交平台看到的對話,他個人已知道其錯誤。
第三,體院指卓銘浩在去年10月至11月期間再次違反紀律等。卓銘浩表示去年於9月30日完成亞運回港,至10月18日下午就已被停止訓練,直至其後被通知12月1日起退出港隊。
卓銘浩續稱,當初被告知退隊是與備戰亞運表現相關,但現看來沒有關係。而根據體院對資助運動員的紀律程序事例,凡有問題情況,總會或總教練需於警告後,與運動員商討及簽署「雙方同意改進的目標」,若情況持續或會被停資助等,他表示自己沒有經過這些程序,更沒有簽署任何文件,以及一直收取體院全數資助。
他承認自己有衝動、不守規則的時候,承認教練指出的錯誤,但體院及教練在決定要求他離隊時,沒有處理過行政措施及安排,以及陳劍虹指罵他是「下流的人」,反問自己是否應該得到這些對待。
另外,一名公眾人士去信體院及各大泳會,點出陳劍虹,在網上公開與卓銘浩的對話,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包括圖片明確顯示卓銘浩的個人資料,認為陳的做法是為了辱罵卓,故其收集資料的目的不符。至於違反《香港體育學院教練專業道德守則》,該名人士認為陳劍虹濫用學員的信任,將雙方對話公開,只為了有損卓銘浩的聲譽,更是有違公眾對體院教練的期望,該人要求體院作出調查及回覆。
記者:郭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