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碩士生涉非禮強姦一女子10.3進行交付程序 另涉「起底」案12.31再訊

更新時間:15:22 2024-08-30
發佈時間:15:22 2024-08-30

男碩士生涉於兩年前強姦非禮一女子後,再兩度向她施襲,其後在IG上披露該名女子的個人資料。碩士生分兩案被起訴強姦、「起底」相關等共5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控方申請將「起底」案押後以待另一案有結果後才作處理,獲裁判官王證瑜批准,「起底」案押後至12月31日再訊,另一案則獲安排於10月3日在東區法院進行交付程序,期間被告獲准以2千元現金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證人。

31歲男被告劉俊豪,報稱碩士學生,被控1項強姦、1項非禮、1項襲擊傷人、1項普通襲擊,以及1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而該披露造成指明傷害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8月18日在牛頭角彩盈邨盈安樓某單位猥褻侵犯及強姦X、同年9月1日分別在九龍塘又一城P1層近升降機、以及港鐵站A2出口巴士站兩度襲擊X。被告另被控同年9月9目,在未獲女子X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即在社交媒體“Instagram”,名為”stars_inging”的公開帳戶中展示X的照片或圖像及X的個人資料,意圖導致X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是否會導致X蒙受指明傷害,即心理傷害,例如焦慮症狀,情緒問題及抑鬱症。

案件編號:KTCC1702/2024、KTCC1703/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