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電動車車主充電後閒置40分鐘 被收逾10倍充電費 轟無貼收費告示
發佈時間:10:59 2025-01-15
【消委會/電動車/充電/Tesla】政府鼓勵市民使用電動車,截至2024年11月,電動私家車佔整體私家車總數已達約17%,而電動私家車佔新登記私家車的比例亦躍升至大約7成。消委會表示,去年共收到179宗有關電動車的投訴,較前年的122宗有所增加。其中有個案因充電後沒有立刻駛走車輛,閒置40分鐘被收取高達充電費10倍的費用;亦有個案投訴有充電站半夜突然停止充電,充電逾11小時,只充了不足50kWh。
每分鐘收5元閒置費
投訴人梁小姐駕駛電動車到某購物商場內的某公司中速充電站充電。充電前須下載應用程式並綁定付款信用卡。梁小姐購買一小時充電服務,並於2時17分開始充電,她於3時57分駛離並查看應用程式,顯示收費為166.2元,當中16.2元為一小時充電費,但系統錄得梁小姐閒置了設施達40分鐘,故收取每分鐘5元的閒置費,收費達上限150元。然而,梁小姐回想充電站現場並沒有張貼有關閒置費的收費告示。
投訴人不滿沒張貼告示及閒置費收費過高
此外,她填寫應用程式資料時已明確標明她的電動車屬該公司品牌,理應可享有自家品牌的充電優惠,根據收費表,一小時充電收費應為14.6元,而非一般會員價16.2元,梁小姐懷疑該公司濫收費用,並要求公司退還多收費用但不果。
該公司解釋應用程式有列明充電費和閒置費的收費安排,且客戶需要先輸入特定的「充電邀請碼」進行驗證方可享有優惠。梁小姐不滿意解釋,重申張貼於充電站的收費表中沒有列明閒置費,亦不滿閒置費收費過高。消委會促請該公司考慮其應用程式與充電站收費表之資訊差異,惟其堅持拒絕退款,消委會建議梁小姐可考慮諮詢法律意見。
電力驟降影響供電 車主投訴半夜突然停止充電
車主王先生使用某公司在所住屋苑停車場設置的充電站逾10次,購買過夜的12小時中速充電服務,收費約125元。然而,王先生翌日早上醒來打開應用程式時,發現充電樁會在半夜突然停止充電,並需要他透過應用程式手動重啟充電。查閱紀錄後,他發現5月中旬充電667分鐘,卻只充了44kWh;5月下旬充電719分鐘,最終只充了41.1kWh。
該公司的收費方式是按時及按量收費,王先生購買的是12小時50 kWh的計劃,公司宣稱每小時可提供最高6kW(千瓦)的電力,理應在8小時左右達到50kWh。王先生向消委會投訴,希望退還因充電不足而多收的款項。
該公司解釋,充電站因受設備限制,系統會在電力驟降時觸發停止充電保護,導致充電不足。公司對此表示歉意,並同意退還因充電不足而多收的款項,亦於6月上旬完成系統和設施的更新,以提供更穩定的充電服務。
記者:郭穎彤
資料來源:消委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