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會計員熱衷投資項目 任公司受託人間挪用125萬美元 官斥辜負事主信任囚5年

更新時間:12:19 2025-02-07 HKT
發佈時間:12:19 2025-02-07 HKT

76歲會計人員擔任兩間公司受託人間,盜竊公司銀行帳戶共逾125萬美元,早前被裁定兩項盜竊罪成,押後今早於荃灣法院判刑。暫委法官祁士偉指被告晚年熱衷於投資項目,擅取事主金額作投資為辜負信任之舉,終判入獄5年。辯方判刑前曾引述被告說法,稱能於數周內取回菲律賓皇室繼承投資計劃上金錢,欲申請押後判刑,惟遭法官拒絕。

官:被告辜負事主信任

暫委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兩名事主認為被告為有聲譽的會計人員,覺得被告可靠,才將銀行戶口的存取權給予被告,以委託被告任信託人,惟被告辜負二人的信任,擅自取走公司款項以作私用。本案涉及嚴重的欺詐成分,兩名無辜的事主信任被告,惟被告的犯案行為對二人造成損失。

祁士偉法官另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今年76歲,沒有定罪紀錄,過去多年間一直在會計行業付出,曾在香港擁有受尊敬的事業,惟晚年開始熱衷於投資項目,擅自取走事主公司款項後未能歸還,更於2020年破產。祁士偉法官續引述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為正常,並沒有任何精神問題。祁士偉法官念被告年事已高、有家人的支持、及對97歲母親的照顧,終判監5年。

欲申押後判刑被拒

辯方今早於法官判刑前,曾引述被告說法,指被告相信自己能於數周內,從菲律賓皇室繼承的投資計劃上取回涉案款項,欲申請押後判刑,惟遭祁士偉法官拒絕。

被告張慶植,現已破產,為會計人員,被控兩項盜竊罪名。控罪指,他涉嫌於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間,偷竊屬於兩間公司共逾125萬美元的款項;另在未經持有人夫婦同意下,將逾125萬美元,分50多次轉賬至自己的銀行戶口。

案情指,一對在外地居住的夫婦委託被告處理兩間公司的生意和財務,兩間公司分別從事藝術品貿易及證券投資。夫婦委託被告為兩間公司數個銀行戶口的唯一授權簽署人,惟未經夫婦同意,被告不得處置公司任何資金或證券。其後,被告遭揭發擅自取去逾125萬美元。

廉政公署指,一直與會計行業的各專業團體有所合作,為業界人士提供誠信培訓,提醒他們秉持專業操守和最高誠信,以保障客戶及公眾利益。廉署去年並首次聯同香港會計師公會合辦反貪專業課程,進一步提升會計師專業誠信水平。會計專業人士可瀏覽廉政公署轄下香港商業道德發展中心網頁內與「會計業」相關的防貪資源了解更多資訊。

案件編號:DCCC 363/2022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