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期間駕車撞律政中心更亭後逃逸 印度裔司機指使胞弟「頂包」囚1年半 弟判監10個月

更新時間:13:45 2025-03-05 HKT
發佈時間:13:45 2025-03-05 HKT

【頂包/律政中心/保安更亭/撞車/危險駕駛/印度裔】印度裔司機在去年7月停牌期間駕駛黑色私家車意外撞向中環律政中心西座,致保安更亭石壆損毀,其後肇事逃離,由胞弟向警方「頂包」落網。兄弟二人早前認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等罪,暫委法官黃雅茵今早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指,哥哥為主腦,有計劃聯絡弟弟為其頂罪,判囚18個月、罰款6千元、3685元賠償令及3年停牌令。而弟弟雖出於愛為哥哥頂罪,惟他是有學識人士,理應知道其行為的嚴重性,終判10個月監禁。

哥哥指示弟弟頂包各判監禁

黃官判刑時,斥哥哥為本案的主腦,有計劃聯絡弟弟,濫用弟弟對他的愛而令弟弟為其「頂包」罪行。哥哥沒有任何合理解釋他在無牌照下駕駛的舉動,他們當日可以乘搭的士離開餐廳。黃官提及,哥哥因高速駕駛失控撞向律政中心,雖為意外事件及慶幸沒有人受傷,惟仍對社區造成混亂,判其入獄18個月、罰款6千元及停牌3年,另須賠償3,685元。

至於弟弟為有學識的工程師,理應知道為哥哥「頂包」罪行的嚴重性,惟弟弟仍嘗試協助哥哥逃脫罪行。黃官斥弟弟穿上哥哥的衣服,返回案發現場向警方作出虛假陳述,浪費警方資源,念弟弟此舉並沒有得到任何實際得益,因本案與女友移居加拿大的計劃落空,終判他監禁10個月。

弟弟辛格梓洋當日換上哥哥的衣服到現場向警方自首,但事後警方卻揭發肇事司機另有其人。資料圖片
弟弟辛格梓洋當日換上哥哥的衣服到現場向警方自首,但事後警方卻揭發肇事司機另有其人。資料圖片
肇事私家車當日衝上了行人道,撞向律政中心西座的保安亭。資料圖片
肇事私家車當日衝上了行人道,撞向律政中心西座的保安亭。資料圖片
肇事私家車當日衝上了行人道,撞向律政中心西座的保安亭。資料圖片
肇事私家車當日衝上了行人道,撞向律政中心西座的保安亭。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引述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顯示報告內容正面,強調他們均來自勞工階層,擁有正面的價值觀,無論學業還是工作皆在正軌上,晚上亦不會流連街頭。兩兄弟因本案已還押一段日子,對弟弟而言為深刻的經驗,他對於牢獄的生活感到十分困難,尤其獄中大部分人均吸煙,但自己不吸煙,為此經常咳嗽。

弟弟換裝後到場自首 警翻看CCTV後揭發頂包

案情指,哥哥在2023年7月28日凌晨5時許,駕駛私家車連同兩名乘客前往一間位於中環的餐廳,約上午7時許離開餐廳,哥哥駕駛私家車右轉期間,車輛突然向左側偏移,並衝上了行人道,撞向律政中心西座的保安亭,當時有保安員在值班。事發後,哥哥連同兩名乘客立刻下車,並乘搭的士逃離案發現場,3人在哥哥紅磡住址附近的停車場下車。

哥哥下車後返回住址,其後帶著弟弟到停車場,當時弟弟換上哥哥案發時所穿著的衣服。弟弟連同1名男乘客乘搭的士前往中環,男乘客中途下車離去,弟弟則到達案發現場向警方自首。弟弟於警誡下表示,自己為涉案私家車的駕駛者,因感到害怕而逃離現場,惟警方未能找到私家車的車鑰匙,翻查案發時的閉路電視亦未能發現弟弟曾出現現場。其後,男乘客及哥哥相繼在同月29日及31日自首。

弟妨礙司法公正 兄認危駕及無牌駕駛等罪

25歲辛格梓洋,為辛格梓龍的弟弟,報稱工程師,被控一項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連同簡馬弗及辛格梓龍於2023年7月28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有妨礙可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虛假地向香港警務處表示自己為私家車的司機,以妨礙和阻撓香港香港警務處對2023年7月28日中環律政中心西座外發生的車輛交通意外調查。

同被控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的27歲印度裔辛格梓龍,為案發時的駕駛者。他另被控危險駕駛、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駕駛未領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發生意外以致其他東西受到損害後沒有停車、及沒有報告涉及損害的意外共7罪。

控罪指,他於2023年7月28日,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而該車輛沒有獲發牌照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另於同日,在律政中心西座外,身為車輛的司機,因車輛在道路上而有意外發生,以致一座更亭受到損害,但沒有停車及沒有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親自前往在最近的警署或向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

案件編號:DCCC160/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