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3.24起限派24周藥物 醫管局強調費用不變:分段配藥減浪費

更新時間:07:00 2025-03-12 HKT
發佈時間:07:00 2025-03-12 HKT

【公立醫院派藥】公立醫院藥物浪費不但虛耗公帑,更會造成用藥混亂。醫管局將在本月24日推出新措施,首階段將所有出院、專科門診及普通科門診病人的藥物配發期,限制在不會多於24周;若須處方多於24周藥物,則安排分期覆配。

次階段措施將在今年第四季推展,目標是減少配發部分「有需要時服用藥物」,病人將獲一次性8星期的配發量,或按需要每8星期覆配藥物。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預計,措施可減少65%「有需要時服用藥物」及10%「慢性病藥物」處方。他強調新安排是實施「分段配藥」,病人藥費不變,與以往一樣是付15元便可取最多16周藥物。

公立醫院門診藥物開支大 專科佔九成

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鄧耀鏗表示,政府對公院病人藥費資助率達92%,過去5年醫管局藥物總開支持續上升,在2023/24年度便達131億元,當中門診病人藥物開支便佔67%,花銷有9成來自專科門診,「惟很多時候病人在專科門診覆診後,會取得大量藥物,造成浪費的機會亦相對高」。至於止痛藥等「有需要時服用藥物」,處方量也有較大機會與病人實際需求不同,故較易有浪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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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第四季起減配眼藥水等「有需要時藥物」

崔俊明透露,公院每年開出的藥單中,約9%屬「處方多於24周」,而本月24日起會將上限定為「每次最多配發24周藥物」;至於「有需要時服用藥物」,若處方多於28日,系統會自動設定配發量為處方的25%,但強調醫生可按臨床需要調整藥量。他解釋:「舉例病人需在3個月後覆診,若日日食止痛藥,最少要給90日藥。惟病人或是有時痛、有時不痛,而若醫生未寫明實際劑量,系統便會自動開25%藥。如果病人表示隔日作痛,醫生就可選擇給90日藥中的一半」。崔續指,次階段措施在今年第四季推展,減少配發部分「有需要時服用藥物」,包括眼藥水、化痰素或外用藥膏等,相信措施可減少藥物浪費,避免病人在家中存放大量藥物,亦有助在覆配藥物時因應需要,跟進病人用藥情況;而對於行動不便的病人,藥劑師也會酌情處理配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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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社區藥劑師角色

未來發展方面,鄧耀鏗稱醫管局會配合整體基礎醫療健康發展方向,及政府的社區藥房計劃,安排病人定期到社區藥房覆配藥物,促進藥劑服務共同治理病人的服務模式,「社區藥劑師擔當重要角色,因為他們可以提供用藥指導給病人,增強病人賦能,亦可提高用藥安全,並增加每個病人自我健康管理的能力」。至於日後藥費會否調整,他指醫管局有定時就藥物費用開支與不同病人組織溝通,收集意見,會將調整建議交給醫衞局,最終由政府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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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博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