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卵︱政府擬取消自用配子或胚胎10年儲存期限 不論性別、年齡、醫學情況
發佈時間:15:57 2025-03-13 HKT

【凍卵/雪卵/胚胎/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現時本港自用卵子的冷凍期限最長為10年,政府擬取消自用配子(包括精子和卵子)或胚胎的儲存期法律限制。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近日完成相關檢討,初步建議有關供自用的配子或胚胎的儲存期法律限制,不論儲存者的性別、年齡、醫學情況,均予以取消。
延長儲存須病人書面同意
另外,管理局將修訂《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中的相應執行措施,確保市民在無醫學原因的情況下進行非必要及長期的配子或胚胎儲存前,充分了解相關醫療風險,亦會要求持牌中心提供額外的統計數據,以作監管。
持牌中心須向病人提供相關資訊,例如取卵手術的風險、伴隨女性年齡增長下降的生育能力或妊娠率、高齡妊娠風險以及推遲生育的社會影響,病人必須在同意書中表明其明確知悉此等資訊。配子或胚胎儲存一定時間後,持牌中心須按病人的個別情況提供針對性的輔導服務,在病人的書面同意下才可延長儲存其配子或胚胎。

林琳:助有意生育女性及早規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支持有關修訂,指此舉不僅賦予女性更多生育自主權,協助有意生育的女性及需要醫學幫助的夫婦及早規劃,同時無需增加政府財政負擔,是一項具前瞻性的政策調整。
她提到,香港的生育醫療服務享負盛名,是次政策不僅讓本港女性選擇留港接受治療,更有望吸引更多海外患者來港就醫,進一步釋放本地生育醫療產業的經濟潛力。她亦提議建立輔助生育產業鏈,強化生殖醫學中心的資源配資,為香港醫療產業的長遠發展注入新動力。
林哲玄:措施是雙刃劍
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表示,隨年齡增加,生育能力會下降、風險會增加,兩代年齡差距過大亦會帶來育兒問題。他形容措施是雙刃劍,一方面可幫助個別人士,但可能向社會發放雪卵後可延遲生育的「錯誤信心」,冀政府進行更多解說及教育,「應向公衆解釋,措施是協助極少數有特別需要的人士,而不是發放可以彈性生育的信息。」
學者:現存最長雪卵17年仍活產
中大醫學院婦產科學系助理教授陳耀樑歡迎建議,稱冷凍時間對於卵子質素影響輕微,現時最長數據是雪卵17年仍能活產,而延長儲存期可惠及因社會原因雪卵的女士,讓她們更彈性地規劃生育。他亦說,35歲以上未生產過的女性為高齡產婦,年輕卵子質素也更好,相信建議落實後雪卵人士會增加,「過去一些情況是,婦女過了10年冷凍期限,就不能再儲存卵子。她們年齡雖老了,但仍可使用這些卵子,(限制)有點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