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秀暴動案重審罪成 社工註冊局:仍待判刑 未審議其社工續期申請

更新時間:17:54 2025-03-13 HKT
發佈時間:17:54 2025-03-13 HKT

社工陳虹秀被控2019年在灣仔參與暴動,重審後裁定罪名成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日(12日)表示,社工的註冊或續期需要跟隨《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要求,條例訂明如果犯上指明罪行,社工註冊局要按法律要求要履行職責,相信註冊局會依法依規處理續牌申請,包括被裁定暴動罪成的陳虹秀。社工註冊局今日(13日)回覆《星島》查詢時指,由於該個案仍待法院判刑,故註冊局在現階段並未審議該續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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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暴動罪成還押候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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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註冊局發言人表示,《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條例》)第20條(1)條就註冊期滿及續期作出以下規定,名列註冊紀錄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的人,註冊有效期為12個月,自他獲得註冊當日起計;的註冊可應該人的申請每年續期。

發言人表示,在一般情況下,當註冊局收到並無任何被檢控及/或被定罪的續期註冊申請,局方約需十個工作天處理有關申請。若申請個案涉及被檢控中的罪行,則需待司法機構作出判決後,方能按《條例》第17條就註冊資格的規定,個別考慮該人的續期申請。

記者︰黃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