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搶劫深水埗金行逾130萬元金飾 內地清潔工認罪囚10年半 官斥犯案目標明確計劃周詳

更新時間:13:18 2025-03-26 HKT
發佈時間:13:18 2025-03-26 HKT

2019年3月深水埗桂林街一間金行遇劫,損失112件金飾,總值約130萬港元。涉案48歲內地男子在2023年再次入境香港時被捕,今早於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被判入獄10年6個月。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斥,被告來港目的明確,且犯案計劃周詳。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行劫時沒有行使暴力,望法庭念被告須照顧年老父親而輕判。

求情稱無使用武力 官指來港有目標犯案

48歲被告謝斌龍,案發時任職清潔工,被控一項搶劫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3月14日,從深水埗桂林街125號新喜珠寶金行劫走112件金飾,總值港幣1,336,609元。

游官判刑時指,涉案金額較高,且被告來港的目的明確,犯案計劃周詳,有同夥協助逃脫,惟游官念謝在開審前認罪,終判囚10年6個月。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行劫時沒有使用武力,事件中無人受傷,部分涉案贓物亦在案發後檢回,案件嚴重程度應屬同類中較輕者;被告須照顧年老的父親,望法庭輕判。

持疑手槍物體打劫 贓物交同夥即離港

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3月14日從羅湖管制站進入香港,當時身穿啡色外套。同日早上9時左右,被告與同夥陳玲佳在深水埗欽州街走往長沙灣道,並進入深水埗地鐵站。然後,被告及同夥於桂林街新喜珠寶金行附近徘徊,當時被告已換上黑色外套。 

約一小時後,被告戴上鴨舌帽和口罩,獨自走進涉案金行,當時店內沒有顧客。被告用疑似手槍的物體指住店內兩名職員,指示他們蹲下。其後被告拿走3盤金飾,包括64條金鏈、38隻金手鐲及10個金吊墜後離去。被告之後將贓物交給同夥,兩人分開離去,被告隨即在下午12時半於深圳灣口岸離開香港。直至2023年4月9日,被告再次入境香港時被拘捕。

案件中替被告保管贓物的兩名同夥,分別為陳玲佳和陳玲昌,於2020年被判處理贓物罪成,入獄26個月及20個月。

案件編號:HCCC22/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