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被追工程費提反申索 法庭裁定各有輸贏 梁唐青儀牽頭「齊惜福」須賠逾6.3萬
發佈時間:18:39 2025-03-31 HKT
由前特首梁振英夫人梁唐青儀發起及贊助的慈善機構、社企「齊惜福」被指拖欠21萬元工程費而鬧上法庭,「齊惜福」則投訴設計公司未依合約完成裝修,就相關3案提出反申索逾22.5萬元。梁唐青儀力陳申索方拖延工程進度,稱「點對得住捐錢俾我地嘅善長」。小額錢債審裁處今午裁定,訴訟雙方各自提出的申索均部份成立,下令齊惜福須向設計公司支付95,220.5元,設計公司則須賠償齊惜福32,100元。
齊惜福扣除獲判賠償後須支付工程費6.3萬
審裁官李毅宣讀判決時,指雙方合約列明在施工地點安裝電掣,申索方確實安裝過27個電掣,故下令齊惜福須支付申索方14,500元,惟同意齊惜福指申索方為無電力牌照承辦商,故下令申索方應支付齊惜福32,000元。
至於冷氣工程方面,李官同意申索方曾確實就施工地點作安裝冷氣及相關設備工程,故下令齊惜福須向申索方支付25,530元。相反,齊惜福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其反申索理由,故撤銷齊惜福此部份的反申索。陳官接納申索方就廚房士多房明渠等作施工,故命令齊惜福須向申索方支付55190.5元,申索方則須向對方就反申索支付100元。
設計公司索償21.7萬工程費 齊惜福反索償22.5萬
申索方為「意.建築」(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為齊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申索方就麗閣邨地舖單位電力供應、裝修及冷氣設備工程,向齊惜福追討工程欠款及訟費。申索書指,申索方於2021年1月至6月與齊惜福協議相關工程,同年8月已完工,但齊惜福拖欠尾數,金額總數達37萬元,由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每宗案件的最高申索額為7.5萬元,故申索方只就提出的3宗案件向被告方追討合共217,220元,餘額放棄。
齊惜福的反申索原因包括,冷氣工程未能完成、冷氣系統沒接駁電力,須由第三方完工、更換掛牆冷氣機連安裝;申索方未能完成合約項目,令齊惜福需安排其他公司完成項目,未能如期營業,預繳合約費用超過已完成工程項目費用;廚房士多房後加工程手尾費用、工程延誤引致租金損失。3項反申索共涉款逾200萬,但小額錢債審裁處每宗申索的上限是7.5萬,因此被告僅追討22.5萬元,餘額放棄。
案件編號:SCTC39015/2021,3792、5032/2022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