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於黃大仙竹園聯合村採聯合行動 收回土地發展公營房屋

更新時間:22:13 2025-04-02 HKT
發佈時間:22:13 2025-04-02 HKT

地政總署今日( 2日 )聯同相關政府部門在黃大仙竹園聯合村進行聯合行動,把相關用地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以配合日後的公營房屋發展,行動順利完成。竹園聯合村發展項目影響約155個寮屋住戶和約10個於寮屋經營的業務經營者。截至昨日( 1日 )為止,大約有20戶和3個業務經營者仍未遷出,當中包括已獲安置或特惠津貼的住戶、不滿補償金額的業務經營者,以及不符合安置及╱或申領特惠津貼資格(主要原因為居住於違規構築物或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住戶,當中合資格住戶仍可獲搬遷津貼。

至昨日為止  約20戶和3個業務經營者未遷出

政府指須確保發展計劃按時完成,無法再延長遷出寬限期。相關住戶和業務經營者已於今日全部遷出,用地隨即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開展工程。署方與相關部門本着「以人為本」的方式,已酌情安排居民盡快進入工地取回遺留的私人物品,及安排不符合安置資格的受影響人士短暫居留房屋署臨時收容中心。

署方稱過往已給予相關住戶和業務經營者多次寬限,呼籲他們盡早遷離,並基於「以人為本」的精神將最後寬限期延至今年農曆新年後。地政總署職員及社工隊一直與居民保持密切溝通,在可行範圍內為他們提供適切協助,例如在當事人同意下轉介有需要的人士至社會福利署跟進、協助當事人探討解決其房屋需要的可行方法,以及考慮為有特殊或醫療需要的個案推薦體恤安置。

為免反對離開人士部署反抗  政府不會預先透露行動細節

因應政府計劃在黃大仙竹園聯合村興建公營房屋,地政總署早於2023年2月已向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發信,通知其需要遷出的限期為2024年下半年。其後地政總署於同年9月14日在工程範圍內的私人地段張貼收回土地公告,相關土地於2023年12月15日已經依法復歸政府所有,惟土地上的使用人仍可逗留一段時間。署方及後於2024年7月16日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張貼通知,要求在工程範圍內的住戶及業務經營者於2024年10月16日前遷離。由於限期已過,署方一直勸喻還未遷出的使用人盡早遷出,並指出最後寬限期延至今年農曆新年後,惟直至今日行動前還有使用人表明不會離開。為免反對離開的人士部署反抗而造成衝突,政府在這些情況下一般不會預先透露最終的行動細節。

至於有業務經營者認為補償額不足的問題,地政總署是根據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的計算方法,以寮屋面積為計算特惠津貼額的基礎。具體來說,署方會按照每個受影響構築物在1982年寮屋管制登記記錄的面積,或清拆前登記記錄(一般於清拆前數年)的面積計算津貼額,並以較小者為準。此舉為公平對待所有受影響的寮屋佔用人,避免因登記後違規擴建、加建部分亦獲計算在內,是合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