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9月起全面實施富戶政策 租戶不接受條款需4個月內遷出 凌嘉勤:已考慮法律挑戰風險

更新時間:10:27 2025-04-05 HKT
發佈時間:10:27 2025-04-05 HKT

【公屋富戶/打擊濫用公屋/房協】房協計劃9月起,分階段向2.5萬個尚未納入「富戶政策」的租戶,為其租約加入富戶條款。房協主席凌嘉勤表示,若租戶不接受條款,須簽回條回覆,並在4個月內遷出單位,但暫時未有評估可收回單位的數目。

房協主席凌嘉勤今(4月5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透過租約條款推行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是經過多重研究及諮詢法律意見後,得出的一個比較穩妥做法。他認為租約有空間更新,新條款會訂明租戶需要定期申報資產,房協可要求租戶提交相關資料,租戶須簽回條回覆,如果不接受新租約條款,便要在4個月內遷出單位。

不擔心可能面對法律挑戰

凌嘉勤並不擔心住戶會以不知情為抗辯,他理解任何所有公營機構有面對法律挑戰的風險,所以房協事前已諮詢很多法律意見,房協有充份理據解釋,現時亦已陸續向租戶解說,計劃到今年9月前,會在屋邨舉行約100場解說會,向2.5萬租戶解釋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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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嘉勤重申公共房屋是重要的社會資源,應該留給最有需要的人,富戶某程度來說是一件好事,他們住在公屋安居樂業,提升整個家庭的經濟實力,有能力在房屋階梯更上一步,相信很多市民及居民都會願意配合。

已收回約140個單位

凌嘉勤估計,全面實施「富戶政策」後,富戶的數量應不多。現時約有4、5千戶的新租約有「富戶政策」條款,9戶正繳交加倍租金,當中7戶繳交近1.5倍租金,2戶交雙倍租金。而自推行富戶政策及加強打擊公屋濫用後,已收回約140個單位,相等逾兩座長者租住單位「松悦樓」的數目。

至於房委會早前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富戶日後須繳2.5倍至4.5倍租金,如果交4.5倍租金,4年後就要遷出,凌嘉勤指,有關安排房協會盡量和房委會一致,具體做法會待管理層正式公布。

房協的出租單位不受房屋條例規管,會否令房在協打擊濫用公屋上的罰則與房委會差距越來越大,凌嘉勤指,現行做法基本上是透過租約執行,要分清楚打擊濫用公屋和富戶政策是兩回事,因為打擊濫用公屋在現有租約已可做到,毋須警告就可收回他們的單位。至於有議員建議應研究將房協出租的公屋納入房屋條例之下規管,他認為, 暫時看不到這個需要,因現時已有可行的工具處理,不需將問題複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