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告何君堯誹謗案無限期押後 待元朗721暴動案上訴結果出爐

更新時間:12:57 2025-04-16 HKT
發佈時間:12:57 2025-04-16 HKT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2019年就元朗721事件,入稟民事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法庭早前下令案件不設陪審團,由單一法官審理,並排期於8月4日開審。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林卓廷一方申請本案無限期押後,直至林就元朗721案暴動案定罪及判刑上訴有結果後再處理本案,若上訴失敗後本案或就此了結。高等法院法官楊家雄批准林卓廷一方的申請,下令本案無限期押後,同時擱置審期,另批准何君堯一方現階段修訂入稟狀。

原告為林卓廷,被告為何君堯。林卓廷指何君堯在一段網上影片中錯誤地指林卓廷是元朗721事件的幕後主謀,民事控告何君堯誹謗,要求法庭頒令禁制何君堯再發布有關影片。另一方面,林卓廷被指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37個月,林卓廷今年3月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

林卓廷申無限期押後誹謗案直至暴動案上訴有結果

林卓廷一方申請本案無限期押後,直至元朗721案上訴有結果為止,毫不諱言直指若林卓廷元朗721案暴動罪定罪及刑期上訴失敗後,本誹謗案則可能就此告一段落。何君堯一方則反對申請,強調就元朗721案上訴是林卓廷的個人決定,不該讓何君堯無了期等待,更何況元朗721案上訴結果或會在2026年或以後才頒布。

高等法院法官楊家雄認為本案不能漠視林卓廷元朗721案的上訴結果,最終批准林卓廷一方申請本案無限期押後,以免本案對林卓廷構成不公,另批准何君堯一方申請現階段修訂入稟狀,加入林卓廷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37個月一事。

案件編號:HCA2127/2019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