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打擊打假波|足球名宿招重文承認投注「外圍波」 被判罰款1.2萬元

更新時間:15:14 2025-04-17 HKT
發佈時間:15:14 2025-04-17 HKT

廉政公署早前採取「勁草」執法行動,搗破一個涉嫌貪污「打假波」外圍賭博集團,揭發多人在香港超級聯賽賽事2023/24賽季,涉藉賄賂本港足球隊成員操控賽果,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廉署經深入調查後至今已先後落案起訴其中7名涉案人士。當中標準流浪時任主教練招重文及「艇仔」今日(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投注「外圍波」,裁判官林子康考慮到他們初犯,而本案亦沒有影響賽馬會的收入和政府稅收,分別判處兩人罰款1.2萬元及2.4萬元。

本案性質較同類輕未損馬會與政府利益

林官判刑時,同意本案性質較同類案件輕,投注金額和次數較少,而且只牽涉朋友。林官認同案件未有損害賽馬會和政府的利益,故刑責不重,加上案中未見集團式和跨境元素。考慮到兩名被告均為初犯,林官終判招重文罰款1萬2千元,何思漢則罰款2萬4千元。

招重文求情稱愚蠢和貪玩犯案

代表招重文的蘇信恩大律師求情透露,招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今次犯案是因愚蠢和貪玩才下注。蘇大律師又指,涉案全部是本地球賽,案件沒有跨境元素,亦無證據顯示涉及團隊招攬,蘇大律師強調本案沒有影響賽馬會的收益,及政府的稅收。

何思漢因本案只能打散工收入不穩

而代表何思漢的大律師則求情指,何在案發前於小學任職體育科代課老師,原本有望改為長期合約 ,但因此案,現只能從事散工,收入不穩定,此案亦令他在名譽和收入上受到雙重打擊。

兩被告承認向投注外圍罪

兩名被告分別是55歲香港流浪足球會(又名標準流浪)時任總教練招重文;及46歲學校代課老師何思漢。2人承認共3項控罪,即兩項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或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以及1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

涉案2022至24年間兩個賽季共5場賽事

本案於2023年1月至12月期間發生,招重文和何思漢本身相識。兩人投注的「外圍波」涉及5場在2022/23及2023/24賽季由中國香港足球總會(香港足總)舉辦的香港超級聯賽(港超聯)、賽馬會菁英盃及足總盃賽事。而政府嚴禁對香港足總舉辦的本地球賽投注。

該5場球賽分別為2023年1月7日東方體育會足球隊(東方)對香港足球會的足總盃賽事、1月8日傑志體育會(傑志)對標準流浪的賽馬會菁英盃賽事、1月15日標準流浪對晉峰足球會(晉峰)的港超聯賽事、2月5日傑志對深水埗體育會(深水埗)的港超聯賽事,及12月30日深水埗對香港U23足球隊的賽馬會菁英盃賽事。

招重文要求何思漢協助投注外圍共4.7萬元

案情透露,招重文先後多次要求何思漢協助他向外圍賭博經營者投注上述5場本地足球賽共4.7萬元。當中除了招自己投注的金額外,還包括他從另一名標準流浪教練收取的賭注共2萬元。其後,招又指示何投注2023年1月15日,標準流浪與晉峰對壘的港超聯賽事,招向何透露球隊作賽策略,當日不會派任何前鋒作賽,意味入球數目將會較低,而招當日經何就該球賽的「下盤」及「細」總入球分別下注5,000元。標準流浪最終以4比1勝出比賽。

有分案起訴被告已認罪罰款

另一名被廉署分案起訴的被告梁羿童,20歲,深水埗時任後衛,早前已承認1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判罰款5,000元。案件涉及梁羿童於2024年5月30日至6月5日期間,多次透過一個流動應用程式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共逾6,600元,包括2024年6月1日深水埗及東方在足總盃決賽對壘的賽事。

另有4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等罪7月再訊

尚有另4名被起訴人士分別為姚曉聰,40歲,外圍賭注經營者(俗稱「莊家」);盧康銘,30歲,香港乙組足球聯賽(港乙)球隊虎門體育會(虎門)班主兼教練,他並會以後衛身分參與賽事;蘇俊賢,32歲,虎門中場球員;以及曾效力虎門的外圍賭注中介人(俗稱「艇仔」)黃謙進,32歲。

4人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以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們涉嫌以逾24萬元行賄多名足球員,藉此操縱球隊在2021/2022年球季多場港乙賽事的結果,以便集團經營外圍賭博。案件將於7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檢控。

案件編號:ESCC1718/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