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八鄉少訊中心涉觸碰兩女歷奇教練 事主供稱突遭搭肩掃背感害怕
發佈時間:19:10 2025-04-28 HKT

53歲消防員涉去年兼職歷奇教練時,在八鄉少年警訊永久活動中心襲擊2名女教練,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江姓女事主供稱,事發時被告無故撞向她,並用手搭上她的膊頭,以手指掃她後背,她表示當時很害怕。辯方質疑,江姓女事主曾邀被告「遊車河」被拒,因此懷恨在心。暫委裁判官熊雪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7日續審,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
事主稱遭被告撞手臂再搭肩掃背
被告謝諾賢,控罪書上沒列出職業,被控於2024年9月28日,分別於新界粉錦公路123號少年警訊永久活動中心暨青少年綜合訓練營一樓走廊,及一樓室內體育館襲擊女子江慧儀及陳卓瑤。
江姓女事主供稱,事發當日與被告經走廊前往體育館,途中被告的右上臂無故撞向她的左上臂,力度使她站不穩,然後被告再伸右手搭她膊頭,繼而掃她的後背。江形容被告的觸碰令她感到害怕,她之後害怕跟被告單獨相處,直至看到他人才感安心。

承認曾邀被告遊車河遭拒
江表示,被告給她的感覺令她不舒服,故不喜歡被告。辯方續指,江與被告首次見面後,曾邀被告「遊車河」,被告當時回覆「咩事?」,而江回覆「Sorry」。辯方問為何初次見面便邀請被告,江稱不記得該次是否與被告初次見面,當時亦不知道為何會問被告。辯方續質問,既然她覺得被告奇怪,為何又邀請被告遊車河,江稱「我都覺得自己好奇怪」。
辯方又指,江的身型有一定重量,被告或需有一定力度,甚至助跑才能有足夠力量把江撞至不穩,江同意但指出被告身型同樣健碩。江續表示,不明白被告為何要撞她,開始工作時已知須與異性分清楚距離。辯方續問,既然江當時如此害怕,為何不大聲呼救或告知他人,江解釋當時「驚到嗌唔到」,又因與其他同事不熟,故沒有反映被告行為。
事主指「驚到嗌唔到」 否認「生安白造」
辯方總結案情,指江對被告有好感,卻因被拒而懷恨在心,江否認。辯方續稱,江所指控的搭膊頭、掃背事件根本沒有發生過,是「生安白造」,江不同意。
控方傳召另一名陳姓事主,她供稱事發當日被告從她左邊經過時,搭上她的右邊膊頭,並靠近向她查詢球賽事宜。陳指,當時感覺到被告的手掃過她的後背近頸位置。陳於盤問時指,不排除因為當時正進行球賽,被告是因聽不清楚而靠近她的可能性。辯方續指,被告搭陳膊頭的說法,實際是只拍了她2下,而掃背則是因為陳轉身看向被告而碰到,並認為陳對身體上的觸碰有些敏感,陳不同意。
案件編號:TMCC 2957/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