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案遲遲未處理娛樂被剝奪 「花柳全」向懲教署索償11月訊

港聞
更新時間:13:31 2018-08-15
發佈時間:13:30 2018-08-15
現正在石壁監獄服刑,案底纍纍的甲級重犯「花柳全」何毓桓於今年6月10日涉嫌襲擊懲教署人員,被控「襲擊職員」並交由警方處理,惟警方至7月9日仍未處理案件,申索人卻被獄方拘禁30日,期間剝奪申索人收看電視及文娛康樂活動的權利,令申索人身心受創,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署方索償共2,000元。

綽號「花柳全」的何毓桓向懲教署索償2,000元,申索人指本年6月10日洗澡後返回工場時,被職員從後推跌落樓梯8至10級,送至醫院救治,但其後卻被控「襲擊職員」並交由警方處理,警方至7月9日仍未處理案件。在沒有法理依據下,獄方已將申索人拘禁30日,並剝奪其文娛康樂權利。懲教署未審先判,有違法治精神及程序公義,何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署方索償共2,000元。

申索人指月薪由800元減至300元,因被減薪金只是數百元,審裁官黃瑞珊要求申索人解釋其申索金額的計算方法,何指有懲教人員稱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申索金額最低為2,000元,便填上這金額。審裁官澄清即使申索金額只是一元也會受理。

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以待何更改申索書內容及將被告改為律政司司長,並預備證據及將證據交給法庭。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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