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特朗普任內「官方行為」 享刑事豁免權

星島日報-國際
更新時間:03:00 2024-07-02
發佈時間:03:00 2024-07-02

  美國最高法院周一就前總統特朗普是否享有免於刑事起訴的豁免權上訴,裁定前總統有權獲得一定程度的刑事起訴豁免權,即特朗普就其任期內的「官方行為」享有「絕對刑事豁免權」,但不能免於「非官方行為」引起的刑事起訴。此裁決大大降低了針對特朗普的聯邦刑事案件(指控他密謀阻止權力移交),在今年11月大選之前審理的可能性。
  最高法院裁定,前總統不會因其在憲法權力範圍內(而非私人身份)採取的行動而受到起訴。這項裁決標誌着自18世紀建國以來,最高法院首次宣布前總統可在部分情況下免受刑事起訴。在這項歷史性的6比3裁決中,法官將特朗普的案件發回下級法院,命令下級法院準確弄清楚如何將這項裁決應用於特朗普的案件。特朗普歡呼此裁決是他的一項大勝利。
  大法官們的判決牽動共和、民主黨兩陣營支持者的情緒。2020年1月6日國會山莊暴亂事件,特朗普被控涉嫌意圖改變選舉結果等各項刑事控訴,位於華府的聯邦上訴法院2月裁決,駁回他提出擔任總統期間涉嫌犯罪享有不被起訴的豁免權主張,特朗普同月向最高法院上訴,主張享有完全總統豁免權。
  特朗普任命的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4月聽取辯論時曾表示,問題是如何將私人行為與可能享有或不享有豁免權的官方行為區分開來。他任命的另一位大法官卡瓦諾說:「這宗案件對總統職位、總統和國家的未來都有巨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