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華豐大廈奪命火|消防處指大廈曾有多宗消防違規 屋宇署稱2008年起未提升防火保障至今

更新時間:23:35 2024-04-10
發佈時間:23:35 2024-04-10

樓齡60年的佐敦華豐大廈,周三(10日)發生5死奪命火,有業主向傳媒披露大廈消防裝置殘舊,大維修亦在法團阻撓下一拖再拖。消防處回覆查詢時表示,大廈過去曾有多宗消防設施損毀、阻塞逃生通道等違規事件,但最近一次今年2月9日檢查沒有發現火警危險。屋宇署則發新聞稿,指曾於2008年要求涉事大廈提升符合現代的防火保障,但對方至今仍未遵辦。

屋宇署指整體結構沒明顯危險 2008年曾要求提升防火保障 至今仍未遵辦

屋宇署則表示,非常關注火警,已於上午派員到場視察,並在消防處人員協助下於下午2時進入大廈公用地方及部分私人單位內視察,發現當中有部分結構因火警受破損,惟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署方會全力配合消防處的調查工作。如發現火警與違反《建築物條例》情況有關,署方將根據調查結果向涉事人士採取執法行動,包括考慮提出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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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大廈驗樓方面,屋宇署稱涉事大廈樓齡為60年,署方於2018年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法團於2019年10月曾委任註冊檢驗人員,於2023年4月通知屋宇署已委任了另一名註冊檢驗人員,該註冊檢驗人員並於5月向屋宇署提交訂明檢驗報告,建議需進行修葺工程,當中包括更換防火門、提供逃生樓梯防護門廊及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改善等。涉事大廈為較早前行動策略下已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約1800幢樓宇之一,而有關註冊檢驗人員亦有向屋宇署交待具體進展。現時有關註冊檢驗人員正準備修葺工程的招標文件,並與法團商討承建商招標事宜。屋宇署會繼續與法團跟進,敦促其盡快展開維修工程,並在有需要時考慮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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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屋宇署於2008年曾向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涉事大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包括更換防火門、以耐火物料圍封非緊急設施及提供符合耐火能力的固定窗等。法團曾先後於2015年及2020年聘任顧問公司處理有關指示,屋宇署亦曾與法團跟進並發出勸喻信,惟現仍未遵辦指示。就上述註冊檢驗人員提交的訂明檢驗報告,屋宇署得悉建議修葺工程亦涵蓋消防安全指示要求的改善工程。屋宇署會繼續與法團及顧問公司密切跟進有關所需的大廈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在違規建築方面,屋宇署在過去三年,共接獲七宗有關涉事大廈有分間單位的舉報,當中五宗個案並無發現須予以取締的建築違規之處,而另外兩宗個案的分間單位則發現有須予以取締的違規情況(但不涉及一樓及二樓的處所),屋宇署已於2024年3月19日向相關業主發出清拆令,分別要求還原位於處所主入口的防火門及單位的耐火牆,若有關命令於限期前仍未遵辦,署方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考慮對有關業主提出檢控。屋宇署呼籲所有人嚴肅看待樓宇維修和遵循相關命令,以保障樓宇安全。

消防處指大廈曾有多宗消防違規 2月最近一次檢查 未發現危險

消防處表示,九龍總區人員於2021年4月1日至今年4月10日,共接獲10宗與華豐大廈有關的火警危險投訴及作出了30次消防安全巡查,其間發出三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其後的跟進巡查中,處方人員發現上述「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已獲遵辦,有關的火警危險已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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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總區人員於2021年4月1日至今年4月9日,曾到華豐大廈進行11次巡查,其間就華豐大廈的防煙門損壞發出兩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該兩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均已遵辦。而消防安全總區人員最近一次到華豐大廈進行巡查是在今年2月9日,其間並沒有發現火警危險。

牌照及審批總區消防設施監督課最近於去年7月18日接獲投訴,指華豐大廈其中一間賓館未有設置適當的消防裝置及設備。本處於7月24日及26日派員到上址巡查,其間發現有關消防裝置及設備有違反《消防條例》的情況,遂向有關負責人發出警告信,其後有關負責人已作出糾正。過去十年,消防處曾對華豐大廈提出五次檢控,包括阻塞逃生通道、未有保持消防裝置及設備在有效操作狀態,以及未有為消防裝置及設備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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