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弊案︱不服逮捕聲請提審 法院駁回送返北檢偵辦
更新時間:15:21 2024-08-31
發佈時間:15:08 2024-08-31
發佈時間:15:08 2024-08-31
因台北京華城弊案被查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被台北地檢署當庭逮捕。柯文哲不服逮捕決定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後被駁回,解送回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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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時新聞報道,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期間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30日一早兵分7路分別前往柯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處、台玻大樓的民眾黨黨部內的柯文哲辦公室、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住處等地搜索,傳喚柯文哲、彭振聲2名被告、及包括柯妻陳佩琪、彭妻謝夏喬2名證人。昨晚請回陳及謝,31日清晨向法院聲押禁見彭,而柯則拒絕夜間偵訊被當庭逮補,因認程序有問題聲請提審。台北地院31日召開提審庭,裁定聲請駁回,柯文哲並解返台北地檢署。
柯文哲在提審庭最後表示,從昨天早上7點多開始搜索,中午1點多開始在廉政署訊問,問到凌晨2點多,問了一整天,還拿不相關的問題來問,檢察官沒有考量當事人的個人狀況、時間,這個制度和做法是不對的。
裁定指出,本案柯文哲既經傳喚或自行到場,檢察官亦確有就京華城案訊問聲請人之事實或訊問之意,檢察官並於訊問後主張柯文哲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逮捕屬有理有據。
裁定表示,柯文哲聲請提審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並解返台北地檢署。
另據中央社,民眾黨透過聲明表示,對於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柯文哲聲請提審,確與既往前例標準迥異,且檢察官於逮捕前並未就本案京華城實體事項訊問被告,其逮捕與刑事訴訟法不合,本應准許提審聲請。不過民眾黨表示,尊重台北地院裁定,並支持柯文哲依法救濟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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